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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艺术学院2010年招生指南
2010-02-27 11:17:20 来源:解放军艺术学院

  学校简介

  解放军艺术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院设有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文化管理、美术6个系19个专业,研究生、本科、中专3个学历层次,并开办军队干部任职教育培训和轮训,构成了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教育体系。学院把建设全军一流、国内有重大影响、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的综合性军队艺术院校作为发展目标定位,注重发挥全军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中心、军事文艺创作和研究重镇、为军委总部提供思想文化建设信息咨询基地的三大功能。学院座落在高校林立、文化艺术氛围浓厚、高科技人才密集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现任院长张继钢少将、政治委员李永龙大校。

    坚持名家治校。学院历任院部系领导多数是享有盛誉的艺术名家、文学大家、教育专家和管理行家,是全国相关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现任院部系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大多数是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院长张继钢少将2008年当选“中国八大文化人物”,2009年荣获“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华之魂十大功勋人物”、“和谐中国·2009十大影响力人物”等称号。

    坚持特色立校。学院的校训是“政治坚定、治学严谨、为兵服务、德艺双馨”,校风是“爱军、尚美、创新”。学院坚持为兵服务、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的办学宗旨,大力弘扬先进军事文化,唱响主旋律,当好排头兵。教学、科研和创作以军旅题材为主,形成了有鲜明军队特色的艺术教育体系。每年组织师生上边防、下海岛,深入基层部队写兵、演兵、唱兵、画兵,辅导文艺骨干,编排文艺节目,在为兵服务中汲取营养,促进和改进教学。坚持开放办学,有世界五大洲20多个国家的艺术家、教育家代表团(组)来院观摩、讲学。学院师生也应邀赴几十个国家访问交流,许多作品被国外翻译出版、收藏。
 
    坚持人才兴校。学院注重建设学养深厚、造诣杰出的名师队伍,崇尚名师育英才。学院拥有学科带头人11名,在现职专家教授中,有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1名、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1名、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1名、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3名,以及中国文联各协会理事、会员100余名,教授、副教授占教员总数的53%,18名专家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坚持质量建校。学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创作相结合,培养了万余名军队文化艺术人才,其中一批人成为军地著名文学艺术家和文化管理专家。有千余人次、千余部(件)各类文艺作品荣获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电影金鸡奖、百花奖;电视金鹰奖、飞天奖;文华大奖、曹禺戏剧奖、梅花奖;全国歌曲、曲艺金奖;全国全军美展金、银、铜奖;“五个一工程”奖和解放军文艺奖等各类奖项。2009年参加第九届全军文艺会演,荣获14项一等奖。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出版了几十部文艺论著和各类作品集,文学系、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分获全军教学成果一等奖。学院被誉为“军队作家、艺术家的摇篮”。

  2010年招生专业/学制/学历

 

单 位

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制

学历

解放军艺术学院

文学系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 050414

4年

本科

戏剧系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050412

4年

本科

音乐系

表演
(音乐表演)050412

声乐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流行唱法

4年

本科

器乐

西洋器乐:小提琴、大提琴
钢琴、手风琴、小号

中国器乐:二胡、琵琶、笙
唢呐、古筝、扬琴、阮

舞蹈系

表演(舞蹈表演)050412

4年

本科

舞蹈表演

5年

中专

美术系

绘画(油画) 050404

4年

本科

解放军
军乐团

表演
(军乐表演)
050412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短号、长号、圆号、次中音(上低音)号、大号、打击乐

4年

本科
(申报中)

备  注

军乐表演具体招生专业、学制、学历以军乐团咨询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

  文学系:010-66869600

  戏剧系:010-66869620

  音乐系:010-66869640

  舞蹈系:010-66869660

  美术系:010-66869710

  军乐团:010-68422133(66863008)

  招生办: 010-62176610(66869061)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报名

  招生对象

  1、本科

  地方考生为2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招收艺术学校毕业生,军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地方1.70米以上的男性青年。

  士兵考生为 2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截止当年6月30日)、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2、中专:11-12周岁(1998至1999年出生)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建设。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报名

  1、报名时,本科地方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应届证明、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士兵考生持士兵证、高中以上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报考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日期、入伍时间);中专考生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日期、就读年级)。报名时交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报考军乐专业考生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200元),美术类考生需另交材料费60元。
 
  2、报考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绘画(油画)专业考生于2010年2月27日至28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报名,3月1日开始专业考试;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于2010年2月27日至3月5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3月6日开始专业考试;报考军乐表演专业考生于2010年2月23日至25日到解放军军乐团(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00号)报名,2月26日开始专业考试。

  文化考试/录取/待遇

  文化考试

  本科地方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本科士兵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发给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所在大单位参加全军院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中专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五、六年级语文、数学。

  注意: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

  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于7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待遇

  1、凡被正式录取的本科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地方考生(除军乐专业外)复查合格的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军乐专业考生复查合格后直接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校办理入伍提干手续,面向全军统一分配;士兵学员直接办理提干手续,分配到入学前所在大单位;军乐专业学员在军乐团学习期满后,直接提干定向分配在解放军军乐团工作。

  2、凡被正式录取的中专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在校提干后定向分配到军队文工团工作。

  考生须知

  (一)考生所在省市要求携带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因没有办理艺术类考生《准考证》或《报考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教育部规定,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取得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请考生注意所在省市高招办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被正式录取的地方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四)我院对学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学习期间经全面考查不合格或专业上无发展前途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从地方入学的,回原户口所在地,从部队入学的视情回原单位或原籍。
 
  (五)考生报名时所持相关证件一律出示原件、交复印件,所交照片、作品、报名考试费等概不退还。

  考试时间

  解放军艺术学院二O一O年招生专业考试安排表

专   业

层次

报名时间
地点

专业考试时间

体检
时间

文化考试
时  间

文学和戏剧
影视文学

本科

2010年2月
27日至28日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

3月1日至7日

3月8日

6月份地方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部队士兵考生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戏剧影视表演

3月1日至9日

3月10日

舞蹈表演

3月1日至7日

3月8日

绘画(油画)

3月1日至4日

3月8日

舞蹈表演

中专

3月1日至9日

3月10日

3月11日
上午考语文
下午考数学

音乐表演

本科

2010年2月
27日至3月5日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

3月6日至14日

3月15日

6月份地方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部队士兵考生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军乐表演

本科

2010年2月
23日至25日
北京,解放军军乐团

2月26日至
3月14日

3月15日

6月份地方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备  注

专业考试具体时间以考试现场通知为准。

  邮购地址

  招生专业考试具体内容以我院招生简章为准,2010招生简章可以邮购或到学院传达室购买,每本10元。

  邮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收

  邮政编码:100081

  招生办: 010-62176610(66869061)

  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解放军艺术学院郑重敬告,谨防不法分子以下列种种形式行骗:

    一、混淆“无军籍学员”概念骗取钱财。不法分子把“无军籍学员”称为军校地方生,并向家长承诺,只要向其交X万元,即使专业条件不够、文化成绩不够也可以想办法搞到指标上军艺,并说,毕业后成绩突出的还可以参军到部队。这些都是不法分子行骗的谎言,切切不可上当。

    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四所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的通知》([2005]政联字第6号)要求,自2005年开始,我院面向全国招收军校无军籍学员。我院的无军籍学员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需经过本校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在提前批次通过省高招办网上录取。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复查合格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统一着军装,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在学院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二、以合作办学的名义行骗。近年来,我们收到一些家长的举报,不法分子以军艺与XX单位合作办学或与军艺联合培养影视演员的名义组织招生,称毕业后可以到合作单位就业,或参加影视剧的拍摄,从中收取高额费用。

注:我院是全军唯一的综合艺术院校,从未与任何单位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校址在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8号,全国各地没有任何一家分校。

    三、私自开设专业考试考点骗钱。一些不法分子在每年专业考试期间,以受军艺委托的名义在外省一些相对偏僻的地市组织专业考试。

注:我院的专业考试在本院组织,学院外任何地方均不设考点。

    四、以招生中的“二传手”身份骗钱。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认识军艺X领导或X名人的旗号,以可以组织(带领)考生来军艺参加专业考试,可以联系评委为诱饵,从中收取高额费用。

注:我院面向社会招生,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不需要任何人牵线搭桥,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专业考试一般分三次,每次考试只收取100元报考费,无任何其他收费项目。专业考试的评委均是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考官中还增加了非本校教师的外聘考官。不法分子所说的不可能做到,目的只是为了骗取家长的信任和钱财。

    五、私自发放录取通知书骗钱。近年来,有个别不法分子专门找一些高考落榜的艺术类考生,通过考生的熟人或亲戚,以X万元为交换条件,向考生发放私自制作的录取通知书或预录通知书。

注:我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存在所谓的“扩招”、“代培”计划。所录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办公室直接寄给考生本人,不经过任何中介机构。

    六、利用网上报名骗取报名费。有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在网上组织报名,并要求从网上支付报名费。

  注:我院要求考生必须到学院报名,报名时发放准考证,收取报名费及专业初试费100元,从未要求从网上报名或网上支付报名费,请考生留意。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宣

                                      二OO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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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放军艺术学院 2010-02-27 11: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