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时间
|
地点
|
|
音乐、舞蹈类
|
2010年1月28-2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6:30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华南理工大学文体活动中心音乐厅
|
|
美术
|
2010年1月28日
上午9:00-9:30 报名
9:30-11:30 考试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华南理工大学文体活动中心报名,现场安排考试
(自带4K画纸、画板及画具)
|
测试项目:
声乐测试——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声乐作品2首。考生可自备一段表演及诗歌朗诵,可自带伴奏。
器乐测试——自选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时,由主考确定演奏顺序),可自带伴奏。
舞蹈测试——自选舞蹈表演及剧目、基本功测试、即兴表演。
主持人测试——要有一定的身高(男,174cm以上;女,164cm以上),普通话标准,自备一段诗歌朗诵,选题即兴表演。
美术测试——素描。
3.选拔考试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我校收取报名测试费125元/人。
4.我校将于2010年4月1日后在招生办主页上公示入选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原则
1.经我校确认的艺术特长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2.艺术特长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重点录取分数线。专业应服从调剂。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批并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批准后可以录取,此类考生占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以内。
3.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线以上,可加10分后根据本人志愿及各专业分数线在全校范围内统一安排专业,不受我校在当地招生分专业计划限制,但各专业录取名额不超出我校预留各专业计划数,如出现超出情况时,将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排序确定专业。此外,各专业录取保送生、自主生、艺术特长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10%。
4.艺术特长生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等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专业。
5.美术类特长生录取数不超过当年艺术特长生录取总数的20%。
五、管理办法
1.艺术特长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复查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在学期间如专业课、文化课成绩优秀,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可在大学三年级后修读我校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课程(“3+2”模式),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87111502(招生办) 020-87112733/87113419(艺术教育中心)
传 真:020-87111502
电子邮件:j2zb@scut.edu.cn
|
类别
|
时间
|
地点
|
|
音乐、舞蹈类
|
2010年1月28-2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6:30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华南理工大学文体活动中心音乐厅
|
|
美术
|
2010年1月28日
上午9:00-9:30 报名
9:30-11:30 考试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华南理工大学文体活动中心报名,现场安排考试
(自带4K画纸、画板及画具)
|
测试项目:
声乐测试——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声乐作品2首。考生可自备一段表演及诗歌朗诵,可自带伴奏。
器乐测试——自选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时,由主考确定演奏顺序),可自带伴奏。
舞蹈测试——自选舞蹈表演及剧目、基本功测试、即兴表演。
主持人测试——要有一定的身高(男,174cm以上;女,164cm以上),普通话标准,自备一段诗歌朗诵,选题即兴表演。
美术测试——素描。
3.选拔考试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我校收取报名测试费125元/人。
4.我校将于2010年4月1日后在招生办主页上公示入选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原则
1.经我校确认的艺术特长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2.艺术特长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重点录取分数线。专业应服从调剂。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批并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批准后可以录取,此类考生占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以内。
3.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线以上,可加10分后根据本人志愿及各专业分数线在全校范围内统一安排专业,不受我校在当地招生分专业计划限制,但各专业录取名额不超出我校预留各专业计划数,如出现超出情况时,将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排序确定专业。此外,各专业录取保送生、自主生、艺术特长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10%。
4.艺术特长生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等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专业。
5.美术类特长生录取数不超过当年艺术特长生录取总数的20%。
五、管理办法
1.艺术特长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复查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在学期间如专业课、文化课成绩优秀,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可在大学三年级后修读我校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课程(“3+2”模式),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87111502(招生办) 020-87112733/87113419(艺术教育中心)
传 真:020-87111502
电子邮件:j2zb@s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