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我校对外发布2010年自主招生方案,将首次在上海地区引入“中学校长直荐制”,直荐生比例大约占我校2010年第一批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左右,具体视直荐生实际情况和我校招生需要而定。这部分学生将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水平测试,通过我校专家审核后即可成为自主招生对象。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平行志愿A位置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投档我校。这是我校继2009年自主招生首次引入“综合素质面试”之后,在2010年自主招生中作出的又一新尝试。
校领导表示,试行“中学校长直荐制”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尊重中学校长意见,减轻考生负担,挑选出一批符合同济大学人才培养需要的优秀学生。因为看一个学生是否优秀、是否具有培养潜质、德才是否兼备,单靠大学组织的自主招生选拔仍很难充分判定;而作为培养学生3年乃至6年的中学校长,对于学生的全面素质最具发言权。此外,这也是我校实现大学教育对接中学教育的又一新举。在实施直荐制基础上,我校还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在部分中学建立联合实验室、开设联合课程,或让高一、高二学生进入同济大学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根据我校“中学校长直荐制”要求,沪上79所示范性实验中学的校长,可直接向我校推荐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市级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或在科技创新等其他方面有突出特长和潜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直荐生名单将首先在所在中学进行公示,随后由我校组织专家对直荐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前往中学与这些学生面谈,最后将合格生名单在我校进行公示。
校领导表示,学校重视招生,更重视学生的培养。作为国家实施工程教育改革的10所试点高校之一,我校新创立的促进多元化人才成长的各类“创新实验区”、本科—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的新模式等,都将对自主招生对象优先开放。
与此同时,我校已决定新增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有潜质、有特长的大学生开展自主科研。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特长,自主组队、自主提出课题、自主制定方案,在进入同济大学后,经专家答辩,修改、完善方案后即可自主开展科研。
据学校教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校 2010年自主招生选拔范围将在2009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2009年首次在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试行的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也将面向全国更多省份推广。
2009年同济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简章
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的通知(上海市)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济大学2009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政策,以选拔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一、选拔范围
原则上在上海市的市级、区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中进行选拔。
二、选拔要求
选拔范围内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省级及以上数、理、化、计算机等竞赛获奖者;
3、其他方面(如科技创新)有突出特长和潜能者。
三、申报方法
1、选拔名额由我校根据各有关中学办学情况和2008年考入我校的生源情况分配到各有关中学;
2、各有关中学按照同济大学的选拔要求组织学生申请,并由学籍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对象;
3、被推荐的学生需填写《同济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推荐表》,并贴好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由学籍所在中学集中于2008年12月15~17日送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选拔方法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认定。具体方法如下:
1、同济大学组织文化水平测试,文化水平测试科目如下:1)文科:数学、英语、语文;2)理科:数学、英语、物理或化学。各科目满分为100分,文化水平测试满分为300分;
2、同济大学根据推荐材料及文化水平测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面试资格考生;
3、同济大学组织面试资格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300分。我校根据文化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水平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
4、文化水平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1月2日,具体安排见文化水平测试准考证;
5、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2月底或3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政策
1、自主招生对象政策
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以A位置)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进校。投档进校后按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选拔测试综合成绩的合成分(合成分=高考投档成绩+我校选拔测试综合成绩)、高考志愿、自主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
自主招生对象和普通高考考生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完全分开。
2、优秀考生政策
被确定为优秀考生的学生,同济大学将给予加5分的专业录取优惠政策。优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上海市的投档线,投档进校即给予相应的加分后参加统一的学校录取。
六、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
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的通知(江、浙)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济大学2009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政策,以选拔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一、选拔范围
原则上在江苏、浙江两省的省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中进行选拔。
二、选拔要求
选拔范围内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省级及以上数、理、化、计算机等竞赛获奖者;
3、其他方面(如科技创新)有突出特长和潜能者。
三、申报方法
1、选拔名额由我校根据各有关中学办学情况和2008年考入我校的生源情况分配到各有关中学;
2、各有关中学按照同济大学的选拔要求组织学生申请,并由学籍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对象;
3、被推荐的学生需填写《同济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推荐表》,推荐表上贴一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并另附一张相同照片,寄至推荐表中指定地址,随后我校将统一发放准考证;
4、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四、选拔方法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认定。具体方法如下:
1、同济大学在选拔范围中的各省(市)设点进行文化水平测试,文化水平测试科目如下:1)文科:数学、英语、语文;2)理科: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一卷。各科目满分为100分,文化水平测试满分为300分;
2、同济大学根据推荐材料及文化水平测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面试资格考生;
3、同济大学组织面试资格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300分。并根据文化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水平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
4、文化水平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1月2日,具体安排见文化水平测试准考证;
5、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2月底或3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政策
1、自主招生对象政策
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以A位置)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进校。投档进校后按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选拔测试综合成绩的合成分(合成分=高考投档成绩+我校选拔测试综合成绩)、高考志愿、自主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
自主招生对象和普通高考考生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完全分开。
2、优秀考生政策
被确定为优秀考生的学生,同济大学将给予加5分的专业录取优惠政策。优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投档进校即给予相应的加分后参加统一的学校录取。
六、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
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通知(安徽等)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济大学2009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政策,以选拔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一、选拔范围
原则上在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重庆、四川、辽宁等省(市)的省(市)级重点中学的理科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中进行选拔。
二、选拔要求
选拔范围内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理科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省级及以上数、理、化、计算机等竞赛获奖者;
3、其他方面(如科技创新)有突出特长和潜能者。
三、申报方法
1、选拔名额由我校根据各有关中学办学情况和2008年考入我校的生源情况分配到各有关中学;
2、各有关中学按照同济大学的选拔要求组织学生申请,并由学籍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对象;
3、被推荐的学生需填写《同济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推荐表》,推荐表上贴一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并另附一张相同照片,寄至推荐表中指定地址,随后我校将统一发放准考证;
4、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四、选拔方法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认定。具体方法如下:
1、同济大学在选拔范围中的各省(市)设点进行文化水平测试,文化水平测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一卷。各科目满分为100分,文化水平测试满分为300分;
2、同济大学根据推荐材料及文化水平测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
3、文化水平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1月2日,具体安排见文化水平测试准考证。
五、相关政策
1、自主招生对象政策
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以A位置)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下20分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进校。投档进校后,在高考投档成绩基础上加10分参加统一的专业录取。
2、优秀考生政策
被确定为优秀考生的学生,同济大学将给予加5分的专业录取优惠政策。优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投档进校即给予相应的加分后参加统一的学校录取。
六、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
11月10日,我校对外发布2010年自主招生方案,将首次在上海地区引入“中学校长直荐制”,直荐生比例大约占我校2010年第一批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左右,具体视直荐生实际情况和我校招生需要而定。这部分学生将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水平测试,通过我校专家审核后即可成为自主招生对象。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平行志愿A位置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投档我校。这是我校继2009年自主招生首次引入“综合素质面试”之后,在2010年自主招生中作出的又一新尝试。
校领导表示,试行“中学校长直荐制”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尊重中学校长意见,减轻考生负担,挑选出一批符合同济大学人才培养需要的优秀学生。因为看一个学生是否优秀、是否具有培养潜质、德才是否兼备,单靠大学组织的自主招生选拔仍很难充分判定;而作为培养学生3年乃至6年的中学校长,对于学生的全面素质最具发言权。此外,这也是我校实现大学教育对接中学教育的又一新举。在实施直荐制基础上,我校还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在部分中学建立联合实验室、开设联合课程,或让高一、高二学生进入同济大学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根据我校“中学校长直荐制”要求,沪上79所示范性实验中学的校长,可直接向我校推荐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市级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或在科技创新等其他方面有突出特长和潜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直荐生名单将首先在所在中学进行公示,随后由我校组织专家对直荐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前往中学与这些学生面谈,最后将合格生名单在我校进行公示。
校领导表示,学校重视招生,更重视学生的培养。作为国家实施工程教育改革的10所试点高校之一,我校新创立的促进多元化人才成长的各类“创新实验区”、本科—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的新模式等,都将对自主招生对象优先开放。
与此同时,我校已决定新增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有潜质、有特长的大学生开展自主科研。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特长,自主组队、自主提出课题、自主制定方案,在进入同济大学后,经专家答辩,修改、完善方案后即可自主开展科研。
据学校教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校 2010年自主招生选拔范围将在2009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2009年首次在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试行的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也将面向全国更多省份推广。
2009年同济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简章
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的通知(上海市)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济大学2009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政策,以选拔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一、选拔范围
原则上在上海市的市级、区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中进行选拔。
二、选拔要求
选拔范围内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省级及以上数、理、化、计算机等竞赛获奖者;
3、其他方面(如科技创新)有突出特长和潜能者。
三、申报方法
1、选拔名额由我校根据各有关中学办学情况和2008年考入我校的生源情况分配到各有关中学;
2、各有关中学按照同济大学的选拔要求组织学生申请,并由学籍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对象;
3、被推荐的学生需填写《同济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推荐表》,并贴好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由学籍所在中学集中于2008年12月15~17日送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选拔方法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认定。具体方法如下:
1、同济大学组织文化水平测试,文化水平测试科目如下:1)文科:数学、英语、语文;2)理科:数学、英语、物理或化学。各科目满分为100分,文化水平测试满分为300分;
2、同济大学根据推荐材料及文化水平测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面试资格考生;
3、同济大学组织面试资格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300分。我校根据文化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水平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
4、文化水平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1月2日,具体安排见文化水平测试准考证;
5、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2月底或3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政策
1、自主招生对象政策
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以A位置)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进校。投档进校后按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选拔测试综合成绩的合成分(合成分=高考投档成绩+我校选拔测试综合成绩)、高考志愿、自主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
自主招生对象和普通高考考生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完全分开。
2、优秀考生政策
被确定为优秀考生的学生,同济大学将给予加5分的专业录取优惠政策。优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上海市的投档线,投档进校即给予相应的加分后参加统一的学校录取。
六、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
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的通知(江、浙)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济大学2009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政策,以选拔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一、选拔范围
原则上在江苏、浙江两省的省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中进行选拔。
二、选拔要求
选拔范围内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省级及以上数、理、化、计算机等竞赛获奖者;
3、其他方面(如科技创新)有突出特长和潜能者。
三、申报方法
1、选拔名额由我校根据各有关中学办学情况和2008年考入我校的生源情况分配到各有关中学;
2、各有关中学按照同济大学的选拔要求组织学生申请,并由学籍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对象;
3、被推荐的学生需填写《同济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推荐表》,推荐表上贴一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并另附一张相同照片,寄至推荐表中指定地址,随后我校将统一发放准考证;
4、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四、选拔方法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认定。具体方法如下:
1、同济大学在选拔范围中的各省(市)设点进行文化水平测试,文化水平测试科目如下:1)文科:数学、英语、语文;2)理科: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一卷。各科目满分为100分,文化水平测试满分为300分;
2、同济大学根据推荐材料及文化水平测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面试资格考生;
3、同济大学组织面试资格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300分。并根据文化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水平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
4、文化水平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1月2日,具体安排见文化水平测试准考证;
5、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2月底或3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政策
1、自主招生对象政策
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以A位置)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进校。投档进校后按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选拔测试综合成绩的合成分(合成分=高考投档成绩+我校选拔测试综合成绩)、高考志愿、自主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
自主招生对象和普通高考考生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完全分开。
2、优秀考生政策
被确定为优秀考生的学生,同济大学将给予加5分的专业录取优惠政策。优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投档进校即给予相应的加分后参加统一的学校录取。
六、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
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通知(安徽等)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济大学2009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政策,以选拔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一、选拔范围
原则上在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重庆、四川、辽宁等省(市)的省(市)级重点中学的理科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中进行选拔。
二、选拔要求
选拔范围内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理科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省级及以上数、理、化、计算机等竞赛获奖者;
3、其他方面(如科技创新)有突出特长和潜能者。
三、申报方法
1、选拔名额由我校根据各有关中学办学情况和2008年考入我校的生源情况分配到各有关中学;
2、各有关中学按照同济大学的选拔要求组织学生申请,并由学籍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对象;
3、被推荐的学生需填写《同济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推荐表》,推荐表上贴一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并另附一张相同照片,寄至推荐表中指定地址,随后我校将统一发放准考证;
4、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四、选拔方法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认定。具体方法如下:
1、同济大学在选拔范围中的各省(市)设点进行文化水平测试,文化水平测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一卷。各科目满分为100分,文化水平测试满分为300分;
2、同济大学根据推荐材料及文化水平测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
3、文化水平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1月2日,具体安排见文化水平测试准考证。
五、相关政策
1、自主招生对象政策
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以A位置)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下20分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进校。投档进校后,在高考投档成绩基础上加10分参加统一的专业录取。
2、优秀考生政策
被确定为优秀考生的学生,同济大学将给予加5分的专业录取优惠政策。优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投档进校即给予相应的加分后参加统一的学校录取。
六、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