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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
2008-12-15 15:54:25 来源:西安音乐学院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

                

名额

系别

学制

音乐学

050401

音乐学

20

音乐学系

四年

音乐教育

300

音乐教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2

作曲

20

作曲系

电子音乐制作

10

视唱练耳

10

视唱练耳教研室

音乐表演

050403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

100

声乐系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80

键盘系

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音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  大号、中音号、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低音提琴、萨克斯、吉它、竖琴)

100

管弦系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90

民乐系

舞蹈编导

050410

舞蹈编导(表演与教育)

(男生20名,女生50)

70

舞蹈系

备注:合计招生数8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考办法:

1陕西省籍考生只能在本院考点报考,西北地区(甘肃、新疆、青海、宁夏)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兰州考点报考;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市籍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北京考点报考;山东省籍、河南省籍、湖南省籍、江苏省籍考生限在本省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其它省区考生本着就近原则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限在本院考点报考。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考生报名均须面报,不接受函报。

    3、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未办理手续者持所在学校介绍信。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4、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5、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报考大学部,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湖南长沙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长沙市麓山路36号)

21-2

23-5

甘肃兰州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22-3

24-6

山东济南

济南市招办指定报名地点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解放路79号)

26-7

28-11

江苏南京

江苏省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29-10

211-13

河南郑州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建设西路109号)

215-16

217-19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

219-20

221-22

陕西西安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311-13

313-22

 

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1、音乐学方向

初试:音乐学常识(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基本乐科(视唱练耳、乐理)

复试:音乐评论(写作)、音乐主题听辩。

三试:键盘或其它乐器演奏。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常识60%、音乐评论20%、音乐主题听辩10%、乐器演奏10%

   

     2、音乐教育方向

初试:准备自选歌曲二首,考场老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演奏键盘(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

复试:准备自选歌曲二首,考场老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朗诵诗词一首、准备键盘乐曲二首,考场老师指定演奏其中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作曲方向

初试:声乐曲创作、器乐曲创作。

复试:乐理、和声(远关系转调范围内容),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三试:专业口试、视唱练耳。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

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专业口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5%

2、电子音乐制作方向

初试:声乐曲创作。

复试:乐理、和声(近关系转调范围内容),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三试:专业口试(有关电子音乐制作常识)、视唱练耳。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专业口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5%

3、视唱练耳方向

初试:参加作曲专业的乐理、和声(远关系转调范围内容)考试;专业听写。

复试:听唱、构唱、视唱。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

三试:专业口试。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50%  (乐理、和声、钢琴演奏为参考科目)

  三)、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专业方向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

复试: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不得与初试重复),钢琴演奏、朗诵、形体。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2、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方向

初试钢 琴 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平均律以上程度)。

手风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双排键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可用双排键;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复试:钢 琴 专业: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手风琴专业:自选乐曲二首。

双排键专业: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给旋律配伴奏。

                 (可用双排键;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3、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初试:演奏风格不同的自选乐曲二首。

复试:演奏音阶、练习曲和不同风格自选乐曲二首(不得与初试重复),视奏指定曲目。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4、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初试: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演奏自选乐曲二首(不得与初试重复),视奏指定曲目一首。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四)、舞蹈编导专业

初试:自然条件;基本能力测试(软开度、跳、转、翻技巧);自选舞表演(时间在三分钟以内);即兴舞表演。

复试:模仿能力测试;自选舞表演(时间在三分钟以内,不得与初试重复);命题编舞。

 

录取及有关规定

1、我院按照当年招生计划数与专业合格数12的比例在我院网站公布各考点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陕西省考生报名手续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外省考生按当地招生办规定办理。

2、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3参照各省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我院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录取原则为: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专业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必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

    4、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身体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5、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6、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从火车站乘14路、229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  传真029-85253474  85391952

电子信箱:xacm02@pub.xaonline.com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

                          

                           200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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