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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类省专业统考初试评分细则
2008-12-04 09:54:55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播音与主持类省专业统考初试评分细则

初试评分从普通话、音质形象和表达能力三方面考查,决定是否进入复试。

1.普通话

普通话语音准确,基本没有方言,较少出现错音。

2.音质和形象

音质比较悦耳,没有发声吐字上的错误;形象端庄大方,举止得体,仪表良好。

3.表达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叙述顺畅,抒情适度,说话逻辑性较强。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进入复试,否则不可进入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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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类省专业统考初试评分细则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08-12-04 09: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