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2001] 政联字第 1 号),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二)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2007年8月31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招生办法
1、报名:考生须依据国家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各省有关规定,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具体方式与军队院校招生考试报名方式相同。
2、面试、体检:依据考生填报志愿,由沈阳军区统一组织面试和体检,时间拟安排在考生所在省填报志愿之后,录取之前。不参加部队面试、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获得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原则上要求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本省重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军队队的有关要求,按吉林大学招生办法和考生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管理和待遇
1、在校期间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同专业本科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2、在校学习期间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在完成本专业学习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
3、毕业时,凡符合毕业条件和部队培养目标并按协议到部队工作的学生,将获得吉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分配到部队后即为军队干部,为期一年的见习期满后(到边远艰苦部队工作的,不实行见习期)下达任职命令,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
4、军队鼓励国防生毕业后报考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的研究生,也可报考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他普通高校。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经复查复试后,由录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被普通高校录取者均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生,其研究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先到军队报到工作1至2年之后,再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学习。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报考的国防生,应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招生人数、专业、学制及范围

吉林大学招生办
吉林大学选培办
二〇〇七年四月
国防生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2001] 政联字第 1 号),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二)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2007年8月31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招生办法
1、报名:考生须依据国家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各省有关规定,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具体方式与军队院校招生考试报名方式相同。
2、面试、体检:依据考生填报志愿,由沈阳军区统一组织面试和体检,时间拟安排在考生所在省填报志愿之后,录取之前。不参加部队面试、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获得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原则上要求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本省重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军队队的有关要求,按吉林大学招生办法和考生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管理和待遇
1、在校期间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同专业本科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2、在校学习期间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在完成本专业学习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
3、毕业时,凡符合毕业条件和部队培养目标并按协议到部队工作的学生,将获得吉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分配到部队后即为军队干部,为期一年的见习期满后(到边远艰苦部队工作的,不实行见习期)下达任职命令,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
4、军队鼓励国防生毕业后报考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的研究生,也可报考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他普通高校。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经复查复试后,由录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被普通高校录取者均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生,其研究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先到军队报到工作1至2年之后,再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学习。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报考的国防生,应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招生人数、专业、学制及范围

吉林大学招生办
吉林大学选培办
二〇〇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