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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理工学院2007年内地录取标准
2007-04-02 11:10:04 来源:澳门理工学院

录取条件

  考生在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考)的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其所属省/市/自治区的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
  学院按考生报读课程(专业)及以考生普通高考总分除以所属省/市/自治区的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按得数由高至低排列,择优录取。
[注] 报读管理学学士学位课程(英文授课)及电子商贸学士学位课程考生须参加英语面试(具体形式及安排,请注意学院网页上的公布资料)。

录取日期
  录取结果将于2007年7月下旬公布,2007年8月初发出录取通知书予被录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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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理工学院2007年内地录取标准

来源:澳门理工学院 2007-04-02 11: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