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2007省外招生简章
来源:云南艺术学院
2007-02-01 18: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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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创建于1959年,是中国西南边疆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多学科综合性本科高等艺术学院;下设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戏剧学院、舞蹈学院、电影电视艺术系、艺术文化系、文华学院(综合性独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及一所附属艺术学校,2007年面向省外部分地区招收普通类各专业学生。根据云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07年招生简章如下: 一、2007年全国有关省区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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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
招 收 专 业 |
学制 |
学 费
元/学年 |
招生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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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含演唱、中国乐器、键盘、管弦、现代音乐)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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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绘画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山西、湖南、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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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本科 |
5 |
10000.00 |
山东、山西、湖南、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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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设计
学院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民族民间艺术与设计)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山西、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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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山西、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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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本科 |
4 |
8500.00 |
山东、湖南、山西、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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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商业与媒体)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山西、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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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学院 |
表演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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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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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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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学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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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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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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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院 |
舞蹈学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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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舞蹈表演)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四川(限招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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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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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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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电视艺术系 |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编导本科
电视编导方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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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影视)本科 |
4 |
10000.00 |
山东、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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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化系 |
公共事业管理
(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 |
4 |
8500.00 |
山东 |
注:一、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数及省外计划分配详见云南省及相关省区每年四-五月的《招生报》 二、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含三校生),文化考试均须参加全国高考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请到相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查询。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商业与媒体)、动画、绘画、雕塑本科(六专业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总分200分) 1、素描——透视结构准确,造型生动,构图完整(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水彩工具表现(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注: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湖南、山西、河南 (二)、音乐表演(含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与打击乐演奏、现代音乐)本科(总分200分) 1、《练耳》——模唱旋律短句、节奏片断。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2、《音乐基础理论》——笔试,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3、《专业主科》——面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湖南(长沙)、贵州 (三)、表演(戏剧)本科(总分200分) 1、集体小品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命题小品——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自备朗诵——文体不限(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特长展示(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省外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贵州、湖南(长沙) (四)、导演本科(总分200分) 1、命题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文艺作品评论——指定戏剧、影视作品(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命题朗诵与讲述故事——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贵州 (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本科(总分200分) 1、记叙文写作(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命题讲述故事(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3、文艺作品评论——指定影视、戏剧作品(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贵州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总分200分) 1、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2、朗诵——根据主考老师出题进行(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3、即兴讲述——根据主考老师出题进行(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艺术特长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可进行小品、歌唱、舞蹈、艺术体操、美术、曲艺、器乐演奏等,考试用具自备(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贵州、湖南(长沙) (七)、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总分200分) 1、基本素质测试 (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①穿泳装、整体形象目测(身高及身体比例测量) ②自选舞蹈表演 2、整体测试(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①形体及舞蹈动作模仿 ②模特T台表演模仿 3、速写(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人物动态速写 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湖南 (八)、表演(舞蹈)本科(总分200分) 1、舞蹈素质测试——含身高、体重、指距、上下身比例、形象及能力测试 (以满分100分记入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3分钟以内,以满分50分记入总分) 3、舞蹈即兴、模仿(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备注:本专业2007年限招女生。 (九)、舞蹈学本科(总分200分) 1、舞蹈素质测试(基本素质,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3、舞蹈即兴、模仿(每考生仅选一项,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十)、艺术教育本科(总分200分) 1、舞蹈基本素质测试——面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口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舞蹈自选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十一)、舞蹈编导本科(总分200分) 1、自创舞蹈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2、即兴表演与动作模仿(包括基训、民间,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3、命题创作(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湖南(长沙)、贵州省 (十二)、广播电视编导(含影视编导、剪辑与音乐编辑)本科(总分150分) 1、视听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成绩) 2、面试(以满分50分计入成绩): (1)自我介绍与朗诵(自选,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回答提问(文艺影视常识等) 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湖南(长沙) (十三)、摄影(影视)本科(总分200分) 1、色彩——根据文字描述进行命题默写色彩创作,强调透视与色彩表现能力(以总分80分计入总成绩) 2、图片分析(以总分70分计入总成绩) 3、面试(以总分50分计入总成绩) (1)、自我介绍 (2)、回答提问(文艺影视常识等) 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湖南(长沙) (十四)、公共事业管理(含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总分150分) 综合笔试——内容包括文史知识、艺术常识、艺术作品或文化现象分析、综合 素质测试。(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产业管理方向是我院继艺术管理方向之后新增设的专业方向,旨在培养既具有综合艺术专业理论知识,又有具有较高艺术鉴赏能力,掌握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理论,能在文化产业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各种媒体、演出公司、政府文化产业管理职能部门等单位和部门从事经营、管理、运作、项目策划、创意、演艺经纪、出版策划、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等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考点设置:山东(济南、潍坊)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努力学习。 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均可报考。 (二)、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音乐学(含专业类及师范类)及作曲类考生应五官端正、发声器官无疾病、无口吃,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美术类考生应无色盲、色弱。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类考生须具备一定的数学、外语基础。 4、表演类(戏剧、舞蹈)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男身高1.72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裸视1.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女生应考时均须着紧身衣;准备高跟鞋。 5、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80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三)、年龄不限,婚否不限。 (四)、军队战士须经大军区政治部同意,并出具准考证明,方可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3、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非毕业班在校生。 4、上一年和当年被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而不报到,或因徇私舞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等未满两年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及劳教期间的劳教人员。 6、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五、报名考试程序 按相关省区规定办理 六、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艺术设计学专业除外),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 a、所有专业的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b、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院备案即可; c、2007年我院艺术设计学本科实行“专业总分+文化总分”择优录取。 3、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分以上,方可录取。 4、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www.ynart.edu.cn 5、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实行试读制,读期为一学年;试读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七、考点设置 考生请到相关省区招办或招生院查询 八、其它 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以查分。 本院地址:昆明市西郊麻园9号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www.ynart.edu.cn 电话、传真: (0871) 5353132、6249078、6249336、5511760 邮 编: 6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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