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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申请 报名条件 申请人须为应届高考生,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原居地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湖北、四川、山东、辽宁、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海南、江西、云南或贵州。申请人须有优秀的国家统一高考成绩,包括中文科和英文科。 通过初步遴选的申请人将获邀出席入学面试。申请人须通过教师适切性面试及/或学科面试,且须有优良表现。 报名手续 · 身份证/旅游证件复印件 · 成绩单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 申请费之银行汇票原件/汇款收据复印件 · 推荐信(如有) 付款方式 银行汇票,抬头为香港教育学院,受款城市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或电汇至香港东亚银行: 香港教育学院行政大楼AG-10, 大埔露屏路10号, 新界, 香港 持户人名称:香港教育学院 帐户号码:015-195-25-00003-9 请保留汇款收据原件。 截止申请日期: 重要备忘: 本校将在收到申请后以电邮或传真「入学申请纪录回条」予申请人,并告知一个八位数字的申请编号。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后仍未收到该回条,请即与本校联络。 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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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申请 报名条件 申请人须为应届高考生,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原居地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湖北、四川、山东、辽宁、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海南、江西、云南或贵州。申请人须有优秀的国家统一高考成绩,包括中文科和英文科。 通过初步遴选的申请人将获邀出席入学面试。申请人须通过教师适切性面试及/或学科面试,且须有优良表现。 报名手续 · 身份证/旅游证件复印件 · 成绩单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 申请费之银行汇票原件/汇款收据复印件 · 推荐信(如有) 付款方式 银行汇票,抬头为香港教育学院,受款城市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或电汇至香港东亚银行: 香港教育学院行政大楼AG-10, 大埔露屏路10号, 新界, 香港 持户人名称:香港教育学院 帐户号码:015-195-25-00003-9 请保留汇款收据原件。 截止申请日期: 重要备忘: 本校将在收到申请后以电邮或传真「入学申请纪录回条」予申请人,并告知一个八位数字的申请编号。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后仍未收到该回条,请即与本校联络。 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