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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再次征求志愿的通知
2006-08-22 17:51:30 来源: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对外合作办学(6217),经继续征求志愿后,仍有计划余额。为了给考生提供就读机会,经省招办批准,学校决定再次征求志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高考成绩达到备档分数要求(文科407分、理科420分),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选报我校对外合作办学志愿。

  二、我校对外合作办学的招生专业分别是:财务管理类,经济贸易类。收费标准均为16000元/年。我校办学情况及其他有关要求,请认真阅读《招生考试之友》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也可直接与我校联系、咨询,咨询电话:0371-65348602,0371-65348606。

  三、符合有关条件,愿意上我校对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请于8月23日8:00—18:00,持本人准考证到原报名县(市、区)招办履行征求志愿手续。考生只可报我校对外合作办学专业,且须在正式征求志愿表上签字,否则,产生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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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再次征求志愿的通知

来源: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中外合作办学) 2006-08-22 17: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