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坐落在吉林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经、教育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始建于1949年,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7800余人,学校现有18个院系,13个研究所。学校现有38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拥有3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从1992年开始,学校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2003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2个学科以计划单列、联合培养的方式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2009年1月我校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我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运动项目有龙舟运动(由于龙舟运动项目没有等级运动员标准,符合龙舟运动素质要求的其它运动项目运动员均可报考我校)和冰雪运动两个项目。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1年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如考生所在省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其测试。
二、招生项目及拟招生人数
冰雪运动、龙舟运动:32人。
三、招生范围
吉林省20人、其它省份12人。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先通过我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job.nedu.edu.cn/zs)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现场确认时上交),并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认真填写网上报名表,正式考试前由考生本人到学校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28日-4月1日
确认报名时间:2011年4月8日13:30
确认报名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4房间(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材料:
(1)东北电力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个人简历
(3)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无效),学生证原件。
(4)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校介绍信(证明该考生具备2011年高考报名资格)
(6)相关体育竞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名次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
(7)3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8)报名、考试费700元。
注:所有原件在审核结束后退还考生,其他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备份复印件。
五、测试时间
2011年4月9-10日(如因特殊原因延期测试,学校将提前在我校主页公布,请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www.nedu.edu.cn)。
1、报到时间: 2011年4月8日下午13:30。
2、报到地点: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4房间)。
3、召开考生会议(在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厅),讲解考生资格审查、测试办法和相关技术问题,会后在314房间采集数码照片,办理相关手续。
4、2011年4月8日20:00到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4房间凭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准考证。
六、体育专项测试
1、龙舟运动
(1)专项素质:仰卧推举、1分钟仰卧起坐、2分钟俯卧上拉、1500米跑。
(2)技术水平:考生须自选加试一项我校指定的龙舟运动以外的运动项目(篮球、足球、排球、兵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如考生要加试我校指定的运动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须4月1日之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参加测试。
(3)综合评定:水上划船的协调性、水感等,运动员的基本条件,身体素质与能力,技术以及发展潜力等。
2、冰雪运动
(1)冰雪运动的专项技术;
(2)以往比赛获得的运动成绩。
七、录取机构及程序
1、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颁发《东北电力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证书》,同时将合格名单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4、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5、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项目考核合格者,可选择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并经学校文化考核认定能够完成我校本科学业者,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6、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通过认证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7、对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学校发展整体布局等方面的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八、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有关部门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立即取消其学籍,并勒令其退学。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否则不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优惠政策。
九、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联系方式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314房间
办公电话:0432-64806749
邮编:132012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