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1-03-07 09:49:26 来源:韩山师范学院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和办学特色鲜明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我校2011年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通过文化学习与运动训练,成为既能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的专业知识水平,又具有较高运动技术水平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项目与就读专业

  1.招生计划:不超过今年我院本科招生总人数的1%。具体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2.招生项目:定向越野;

  3.就读专业:根据考生的志愿合理安排就读专业。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后方可报考。

  3.近三年内参加广东省省运动会、省教育厅或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二)符合考生所属省份有关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的报名条件。

  (三)广东省籍考生必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成绩符合以下要求。

  1.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2.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凡符合条件者,可登录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b.hstc.edu.cn/下载《韩山师范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填写,报名表复印有效。并邮寄以下材料:①韩山师范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②身分证复印件(广东籍考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④高中阶段和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⑤获奖证书复印件;⑥获奖证书及成绩册相对应的秩序册复印件(秩序册的封面和列有本人姓名的页面);⑦6张近期大一寸蓝色免冠照片。所有复印材料要求一式两份且须由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材料于2011年2月26日前寄达:广东省潮州市桥东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信封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料),邮编:521041,并将申请表电子文档和数码照片以附件的形式发到邮箱hs_zsb@hstc.edu.cn,电子邮件标题同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我院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日期:2011年2月28日开始。

  考生的报名材料存档,不予退还。

  广东籍定向越野项目以外项目(如跆拳道)考生报名办法请与林老师(13553739678)或陈老师(13715786696)联系。

  五、报到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2011年3月4日8:30—11:30到韩山师范学院体育系会议室(游泳池一楼)报到。

  (二)报到材料

  1.所有报名复印材料的原件;

  2.县级以上(含)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定向越野考生需要出具近十天内的心电图原件。

  3.定向越野考生必须在报到时统一办理保险业务(测试期间的投保额每人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未办理保险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六、专项测试项目与标准

  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与方法按《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大纲(基本要求)》(粤教体函[2011]5号)的要求执行,具体内容与标准见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b.hstc.edu.cn下载。

  七、专项测试时间和地点

  内容          日期      时间      地点

  测试方法与要求说明会 2011年3月4日  15:30—17:00  体育系会议室

  基础专项技术测试   2011年3月5日  9:00—11:00   东苑田径场

  基础体能测试     2011年3月5日  15:30—17:00  东苑田径场

  专项技术测试     2011年3月6日  9:00—11:00   另行通知

  八、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为统考、单独考试两种形式。

  1.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单独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获得一级运动员(或以上)称号的定向越野项目考生,经我院体育专项测试确认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后,可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的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文化课考试大纲见教学司〔2009〕33号文件)。考试时间:2011年3月6日15:00—21:30。文化课考试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九、费用

  1.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体育专项测试费和文化单独考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

  十、录取

  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确认合格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经“韩山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和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组织专家组认定的考生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和学校招生办等网站公示。通过公示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具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参加我校文化课单考成绩合格,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予以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4.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体育专项测试的规定方可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6.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奖励办法

  被我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我校将根据实际办队需要在入学后给予10000元或5000元的奖励。

  十二、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选拔工作在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和体育系负责实施。

  监督电话:0768-25231392527082

  咨询电话:招生办0768—2525449,体育系0768-2919825

  十三、本简章由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