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1-03-03 10:59:31 来源:山东工商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12月,1998年9月由原煤炭部管理改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学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等6个学科门类,是一所教学型、多科性、有特色的财经类高等学校。

  山东工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为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田径50人。

  二、报名条件

  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具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条件。

  三、选拔程序

  1.专项测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资格,同时要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对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必须通过当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各项目测试的内容如下:

  田径:个人专项测试(全能运动员跑、跳、投各测一项)。

  2.资格认定:从测试合格的考生中选择运动水平高、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拟录取考生。

  3.网上公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于4月20日前把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教育部将于5月1日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经我省确认的各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名单。我校将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5月1日之后在本校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4.文化课考试:凡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并通过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不低于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其他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录取规则:根据目前学校各体育项目的需要和专项水平,按照拟录取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四、专项测试时间安排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成绩证书、等级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山东工商学院体育馆报名(采集信息),并根据测试项目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报名时间:2011年03月11日(周五)

  测试时间:2011年03月12日(周六)

  文化课考试时间:2011年03月13日(周日)

  五、说明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运动员,以及二级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运动会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

  2.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六、监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535-6903560

  体育教学部:0535-6709617,6901775

  监督电话:0535-6709615(校纪委)

  邮政编码:264005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学校网址:www.sdib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