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2021-01-14 15:02:40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亚洲记录或全国记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2021年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附件)所列及我校招生项目的竞赛,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二、招生计划及省份范围

image.png

  三、报名

  1.申请保送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在2021年2月1-15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电子证件照。

  以上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四、选拔录取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我校于2021年2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运动员保送报名材料审核。

  2.各省(区、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对申请保送的运动员完成保送资格审核并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复核、公示,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依据文件办理录取手续。

  五、其他

  1.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2.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并且达到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及《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3.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8500(招生办公室)、0431-85099598(体育学院)

  网址:http://zsb.nenu.edu.cn

  邮箱:zsb@nenu.edu.cn

  附件:2021年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