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2021年本科保送生招生简章

2021-01-05 10:49:21 来源:四川外国语大学

  为了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多渠道选拔各类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精神,结合四川外国语大学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规定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和所在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审核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20名(最终执行数依生源情况确定)

  招生专业(文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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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测试及录取

  报名方式

  2021年2月26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经所在学校推荐报考我校的学生,请认真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2021年本科保送生推荐表》,由中学签署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政EMS寄至我处。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除推荐表外,还需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提示: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测试时间:2021年3月5日下午

  测试方式:网络在线专项测试

  录取程序

  1.我校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评价和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专项测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审核,我校收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打印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3.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教育部招生规定执行。考生须参加当地招考主管部门组织的高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监督管理

  考生所在中学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组织报名工作,学校及考生本人提供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中学的推荐资格和考生的录取资格。

  四川外国语大学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信访、投诉。监督电话:023-65385224。

  五、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http://zs.sisu.edu.cn

  联系电话:023-65385206 65383326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031

  六、附则

  本简章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如遇教育部发布最新政策,本简章将做出相应调整。

  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

  天津外国语学校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太原外国语学校   长春外国语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

  南京外国语学校   杭州外国语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   南昌外国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   郑州外国语学校

  武汉外国语学校   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   成都外国语学校

  重庆外国语学校

  附:四川外国语大学2021年本科保送生推荐表(可复印使用)

  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