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2022-07-15 14:24:25 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河南省于2012年年底正式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目前已经有多地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省生源地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负责本市生源地贷款工作,考生在入学报到前,在户籍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一些考往省外的贫困学生却无法申请到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有效补充,以实现助学贷款政策全覆盖。

  6月21日,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度,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管理机制,加快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攻略,一起来看看。

一、预申请

  1.预申请时间

  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启动,各相关单位要规范做好政策宣传和预申请资格认定工作。6月10日至6月30日为数据批量录入阶段。6月30日以后原则上只做单个认定和录入。

  2.预申请范围

  预申请范围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七类学生、高中学段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因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家庭变故、受疫情影响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3.预申请结果使用。

  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在线申请,贷款资格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受理阶段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有关资料一起赴户籍所在县级资助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二、贷款政策

  1.贷款范围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河南籍新生(含预科生)和河南籍在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互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3.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如高校不予办理,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予以兜底。

  4.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5.贷款还本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6.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减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7.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8.贷款申请办理时间

  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从7月1日(暂定)起组织辅导学生访问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验证手机号码,进行身份认证,填报贷款申请信息。7月15日起组织借款学生携带所需提供材料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建议在7月15日至8月2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2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错峰处理。

三、各市、县(区)生源地助学贷款热线电话

  为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及时准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河南省各市、县(区)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热线电话,学生与家长如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1.郑州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530473935.png

  2.开封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553908205.png

  3.洛阳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575861569.png

  4.平顶山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598405884.png

  5.安阳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639853784.png

  6.鹤壁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659369872.png

  7.新乡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681886593.png

  8.焦作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708985894.png

  9.濮阳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741561700.png

  10.许昌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889139805.png

  11.漯河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912499422.png

  12.三门峡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938156698.png

  13.南阳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963516913.png

  14.商丘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5992562268.png

  15.信阳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6028903997.png

  16.周口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6054172662.png

  17.驻马店市各县区电话

1657866083267516.png

  18.济源市电话

1657866104886561.png

(主要摘录于《关于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