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红旗区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25-04-09 17:47:02
来源:红旗渠教育体育局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
(1)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在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1)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在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对学前教育阶段在籍在园的困难残疾儿童,按照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标准享受保教费和生活费补助。)(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资助标准:小学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500元/生/年、非寄宿生750元/生/年。(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残疾学生,均按照现行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同时对所有在籍在校困难残疾学生按照省定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标准给予资助。)对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免学费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标准执行。民办普通高中学费高出补助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特殊困难群体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资助标准:平均2300元/生/年,学校视学生困难情况分1800 元、2300 元、2800元3个档次资助。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学费。公办学校学生入学后不收取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按照公办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出补助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1)资助对象: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资助标准:平均2300元/生/年,各校可视学生困难情况分1800元、2300元、2800元3个档次资助。(1)奖励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五年一贯制升段新生)。(2)资助标准:考取省内院校500元/生,省外院校1000元/生。注意:指标用完为止。(1)实施范围: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入学前可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通常贷款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初至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