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3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秩序。
二、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颁发的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数学科目开考前20分钟入场,其它科目开考前30分钟入场。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靠走道的课桌上角。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其它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本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
四、除2B铅笔、黑色字迹中性笔(含备用芯)、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考生不得把其它物品(含电子设备、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入场时必须接受监考员金属探测器检查。
五、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答题时,严格按题号所指示的答题区域作答,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和答题卡,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不得破坏有关考试设施设备。
八、遇试题卷和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行动,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违规处理暂行规定》,分别给予单科或当次考试的全部考试成绩作废和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等处理,并将有关信息提供普通高校录取时参考。各科目试卷在本科目考试结束前均属于国家机密,如有外传,属泄密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