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2024-07-11 16:41:55 来源: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师范学院:

你院《关于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豫计收费〔2003〕2225号)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同意你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为:

四人间:1000元/生·学年;

六人间:800元/生·学年;

六人以上间:6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你院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