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5-10 11:31:58 来源: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565,招生代码:6270。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第五条 办学地址: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龙子湖校区(龙子湖北路36号);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黄河路校区(黄河路124号)。

第六条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实行河南开放大学代管的管理体制,有效利用河南开放大学优质资源办学,两校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统一领导、一体运作”的运行模式。学校设置有9二级学院,32个专业,近5年就业率稳定在93.2%以上。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七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我校2024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往年计划分配情况等因素制定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八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原则。

1、音乐类考生:我校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2、美术类考生:美术类各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3、普通类各专业,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4、对口招生类考生:对口招生类各专业,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学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平行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第四章 收费

第十四条 学费按河南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文经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年.生,理工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生,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收费为46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生。

住宿费标准拟定六人间800元/年.生,八人间6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小时12元,每月不超过480元。

第六章 学生毕业

第十六条 被录取的考生在校完成学业,修满学分,达到学校毕业标准,颁发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并在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中外合作办学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同时颁发加拿大荷兰学院专科毕业证书。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不颁发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毕业证书。

第七章 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国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社会的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监督及责任追究制。

学校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9301035

监督邮箱:hnkdjw@126.com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就读地址:

普通类专业: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36号(龙子湖北路与姚夏路交叉口)。

工业机器人专业:第一学年在龙子湖校区,完成公共基础课、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第二学年在黄河路校区,住宿条件不变。

第十九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凡是收取费用承诺录取均为诈骗,考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36号、黄河路124号学校主页:http://www.techcollege.cn

招生联系人:娄伟 巩大港

招生咨询电话:0371-69301010、58525630、5852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