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4-05-08 15:37:50 来源: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18

第六条 在豫招生代码:6360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岱路186号

第九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十条 学校简介: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民办院校。学校坐落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岱路186号,与中原福塔遥相呼应,距离地铁4号线50米。

学校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坚定不移地走职业教育发展之路,深化改革,强化内涵,以市场为导向设置专业,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第十一条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证书类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围、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范围和条件

(一)招生范围:河南省。

(二)招生条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

(一)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分配原则和办法

1、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2、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

3、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

第十七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考虑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按单科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报考我校。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的计分方法排序,总分相同时,首先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各专业具体学费请见附表),住宿费均为1200元/年.生。

第二十六条 兵、奖、助、贷学金设置: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相关规定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以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由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岱路186号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

0371-56855901

0371-59855921

0371-56855911

0371-56855931

学校网址:http://www.zzdsxy.cn

电子邮箱:zzdszsb6360@126.com

乘车路线:从地铁四号线郎庄站A出站口出站,向东50米即到达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