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校考专业招生简章

2024-02-07 09:59:28 来源: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下全部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在济南建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等15个教学单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2个,泰山学者2人。

  学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以上研究基地18个。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瞄准国家文化发展需要,创作了一批优秀原创性艺术成果,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京剧“梅兰芳金奖”、全国舞蹈展演活动、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央电视台“学京赛”等全国性展演评奖中,荣获省部级以上大奖500余项;获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43项。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文艺方针,以“闳约深美”为校训,弘扬“重品德、厚基础,重实践、强学术”的办学传统,坚持内涵式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德艺双馨、具有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的优秀艺术人才。学校扎根山东、面向全国,以服务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现代化高水平艺术大学。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山东艺术学院!

  一、校考专业

  上述两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招生计划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二、校考报考条件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艺术类校考专业均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考生对应科类省级统考不合格的,校考成绩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有意报考我校校考专业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各专业具体统考成绩要求及考试形式如下: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限定选考科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限定文理科类。

  三、校考报考安排

  (一)报考须知

  1.考生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安装手机应用程序“艺术升”APP进行报名及线上初试(线上初试仅指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报名和线上考试流程详见“附件: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专业网上报名、线上初试操作说明”。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认真阅读各专业统考成绩要求及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参加现场考试,需持本人身份证、纸质版山东艺术学院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费

  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生,初试每生120元,复试每生40元。

  报考雕塑专业考生先进行预报名,预报名环节无需缴费。资格初选通过考生再进行网上缴费,每生120元。

  报名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费。

  (三)报名考试安排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考生须使用智能手机登录“艺术升”APP,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初试。

  2.雕塑专业

  (四)考试内容

  四、校考成绩公布及复核

  我校按照不超过各校考专业计划数的4倍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其中单科成绩为0分、专业总成绩不足60分、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最终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gs.sdca.edu.cn)及山东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sdca1958)发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提出异议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回复考生。

  五、校考专业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在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二)关于破格录取

  校考专业按照录取原则进行正常录取后,如未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启动破格录取方案。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正常录取能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录取。

  1.雕塑专业破格条件及破格录取办法

  在考生所报雕塑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位于雕塑合格生源的前 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破格条件及破格录取办法

  在考生所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将在录取结束后,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备注:

  1.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校考专业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校考艺术类专业。

  六、其他

  (一)凡报名参加学校2024年本科校考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

  (二)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四)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五)我校将在本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bgs.sdca.edu.cn)适时发布联考专业、统考专业及普通类专业相关招生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0531-86423303、86423300。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招生考试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六)简章发布后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七)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