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高中寒假时间公布

2024-01-05 11:32:33 来源:洛阳市教育局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于2024年1月27日始,至2024年2月25日止。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于2024年2月3日始,至2024年2月25日止。

  新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于2月25日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各学校教职工提前到校,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第一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工作要求

  (一)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与评卷工作

  1.全市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于1月30日至31日举行,全市统一进行评卷。

  2.城市区普通初中七、八、九年级的期末考试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时间安排在1月23日至24日,评卷工作由各区教体局自行安排。各县(含偃师区、孟津区)普通初中七、八、九年级的期末考试可自行组织,也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

  3.各县区小学阶段的期末考试工作应在2024年1月22日至26日期间进行,考试结果要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成绩,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二)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各县区、各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细做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教育发展大局稳定。针对寒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在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防滑冰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食品卫生安全、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流行传染病、防电信诈骗、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系列安全教育,突出防止假期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扎实做好假期心理关爱。放假前,要重点提醒家长关注假期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假期中,要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作用,畅通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联系。开学前后,要通过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家长要加强亲子陪伴交流,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引导孩子学会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帮助学生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培训。各县区要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要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总量,倡导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学习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用眼卫生、文明绿色上网,加强食育教育,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充分利用洛阳博物馆、洛阳方志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体艺教育、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提倡每生每天阅读不少于一小时,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阅读兴趣、养成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要注重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假期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等监管工作,开展家庭亲子阅读,支持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类培训、辅导班,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寒假。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任何学校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各县区教体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

  (五)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各县区、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配电室、在建工地、围墙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强化底线思维,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确保校内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严防学校发生失火、被盗和公物损坏事件,确保学校假期安全。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