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一批再次征集志愿的通知

2023-07-24 22:11:38 来源: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

  本科一批院校按程序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个别院校仍有少量计划余额,部分院校有新增计划,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类别和相关要求

  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或备档线,且符合相应批次生源条件,当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其中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定向西藏招生就业计划只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定向西藏就业承诺书,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后于7月25日12:00之前交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扫描后于7月25日13:00之前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未按时提交承诺书的考生,不予投档。

  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办法

  (一)征集志愿时间及填报方式。拟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7月25日8:00-12:00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查阅相关信息,凭本人帐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查看本人档案运转状态,进入填报志愿界面,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网上志愿填报。逾期网上填报系统关闭,考生将无法再进行任何操作。

  (二)对于已录取或电子档案尚在运转过程中而无法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请根据系统相关提示予以核查或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三)本次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只投填报本次征集志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档案。

  (四)特别提醒考生:在选报征集志愿时,请注意查看《招生考试之友》专业目录和院校招生章程具体要求。

  (五)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考院﹝2023﹞136号)文件规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在录取中存在此类情况的考生,本次征集志愿相应批次不再投档。

  三、加强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做好咨询指导,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问题。同时,各地招生服务大厅要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必要的填报志愿条件及咨询服务。

  附件:本科一批再次征集志愿院校分专业名单(44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