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B段7月22日开始录取

2023-07-20 17:19:37 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根据2023年普通高招录取日程安排,我省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B段录取工作于7月22日进行,各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工作进度,适时更新考生电子档案状态,考生可自行查询或耐心等待。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

  艺术本科B段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批次分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和艺术专科批。各批次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较高学费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录取时间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B段录取时间:

  7月22日

  征集志愿时间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B段征集志愿时间:7月23日9:00—18:00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视情况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届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

  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须重新填报。

  根据2023河南高招工作安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B段将于7月23日9:00—18:00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可以关注河小阳(ID:yggaokao)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和专业名单。

  志愿投档原则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艺术本科B段

  艺术本科B段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依据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分别计算出考生的投档排序成绩,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12)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

  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各院校。

  艺术本科B段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按照本、专科平行志愿投档办法计算出的考生投档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仍相同的,我省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成绩排序,若仍有并列,并列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按照章程上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左右,高校寄发通知书,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一般寄出后10天内可到。若考生半个月后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请联系高校招办。

  被录取后务必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应如期到校报到。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

  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

  结合我省平行志愿各批次志愿设置数量总体增加等因素,对上一年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本年度报名参加高考,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类别),允许其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4个;

  对本年度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仍将根据我省志愿设置情况适度限制其填报志愿的数量。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