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7-04 16:54:45 来源:濮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教育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认真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濮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790

  河南省招生代码:6370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濮阳县挥公大道与大庆路交叉口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院校

  第九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393-3210699

  网址:http://www.pykjzyxy.com

  学院概况: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秉承高起点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务实创新、坚持以学生为本,力争为濮阳及周边省份培养大批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规划前瞻、环境优美,建有功能齐全的智慧校园网,享有现代化的教育设施,配有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学院一期占地面积186亩,校舍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0万余册,校内建有完备的实验室和实训室,校外与上海赞华集团、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北京)、海尔集团、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新能源汽车等知名企业签订协议建有多个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实行专家治校,名师任教,聘请行业拔尖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学院现有专任教师 200 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 77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8.5%。专业教师配置均衡,每个专业均配备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和“双师型”专任教师,“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75%。

  终日乾乾,与时偕行,学院立足实际、高标站位、精准定位,学院将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生未来的发展保驾助力,让莘莘学子的梦想从这里启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我院录取新生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均衡发展的标准择优选拔新生。

  第十六条  我校按报考志愿先后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以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高考实际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九条  各专业教学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费按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要求公布: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440元/生/年(6-8人间),如遇到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奖学金及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4000元、3300元、2600元/年三档)以及学院奖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学年)以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同时在新生报到期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子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濮阳科技职业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