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3 11:39:46 来源: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河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 制:三年

  第九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01

  河南省招生代码:6301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禹州市颖北新区画圣路北段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1)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双过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2)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3)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4)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普通专科批次凡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七条  对中共党员、省级各单项奖获得者、地区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等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电子商务

530701

普通

3

-

7900

市场营销

530605

普通

3

-

69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30301

普通

3

-

890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普通

3

-

8900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普通

3

-

69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普通

3

-

7900

旅游管理

540101

普通

3

-

79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普通

3

-

8900

艺术设计

550101

普通

3

-

8900

城市环境工程技术

440605

普通

3

-

8900

工程造价

440501

普通

3

-

8900

环境艺术设计

550106

普通

3

-

89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普通

3

-

8900

人物形象设计

550117

普通

3

-

8900

陶瓷设计与工艺

550122

普通

3

-

8900

陶瓷制造技术与工艺

480105

普通

3

-

8900

园林技术

410202

普通

3

-

8900

学前教育

570102K

普通

3

-

89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普通

3

-

8900

音乐表演

550201

普通

3

-

8900

播音与主持

560201

普通

3

-

8900

戏剧影视表演

550205

普通

3

-

8900

网络直播与运营

560214

普通

3

-

8900

社会体育

570301

普通

3

-

8900

社区康复

590303

普通

3

-

89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普通

3

-

89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普通

3

-

89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460101

普通

3

-

8900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430307

普通

3

-

89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普通

3

-

89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普通

3

-

89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普通

3

-

8900

通信软件技术

510303

普通

3

-

89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510106

普通

3

-

89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普通

3

-

8900

大数据技术

510205

普通

3

-

89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普通

3

-

7900

建筑设计

440101

普通

3

-

8900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普通

3

-

89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对口

3

-

7900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对口

3

-

6900

旅游管理

540101

对口

3

-

79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对口

3

-

79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对口

3

-

890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对口

3

-

89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30301

对口

3

-

8900

市场营销

530605

对口

3

-

6900

电子商务

530701

对口

3

-

7900

建筑设计

440101

对口

3

-

89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对口

3

-

8900

工程造价

440501

对口

3

-

8900

园林技术

410202

对口

3

-

8900

城市环境工程技术

440605

对口

3

-

8900

人物形象设计

550117

对口

3

-

8900

环境艺术设计

550106

对口

3

-

8900

艺术设计

550101

对口

3

-

8900

陶瓷制造技术与工艺

480105

对口

3

-

8900

陶瓷设计与工艺

550122

对口

3

-

8900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对口

3

-

8900

大数据技术

510205

对口

3

-

8900

通信软件技术

510303

对口

3

-

89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对口

3

-

89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510106

对口

3

-

89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460101

对口

3

-

89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对口

3

-

89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对口

3

-

8900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430307

对口

3

-

89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对口

3

-

89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对口

3

-

8900

学前教育

570102K

对口

3

-

89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对口

3

-

8900

社会体育

570301

对口

3

-

8900

社区康复

590303

对口

3

-

8900

戏剧影视表演

550205

对口

3

-

8900

网络直播与运营

560214

对口

3

-

8900

音乐表演

550201

对口

3

-

8900

播音与主持

560201

对口

3

-

89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对口

3

-

8900


  ★2023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招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取消入学资格;在校学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大学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学生填写的河南省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校报到完毕之后,学院将提供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及校内奖学金等各种资助项目,同时为家庭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项目。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元/生),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三等(800元、500元、300元/生·年),先进班集体奖(200元/班),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被录取的考生学费为: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6900/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专业7500元/年,其余专业8900元/年,住宿费每生一学年800元,带空调独立卫生间房间标准为每生一学年1200元。

  教材费:教材费为代收费,每生每学年700元,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四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永宁街002号

  邮政编码:461670

  学院网址:http://www.xccvc.com/

  监督投诉电话:0374-7017977

  咨询电话:0374-8020001  0374-8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