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2023-06-02 14:37:08 来源: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84;河南省招生代码:6288)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领导机构:学校成立2023年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监督措施: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有序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为依据,制定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录取规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1、普通类专业: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各专业计划,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仅面向河南省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各专业计划,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3、体育类专业:仅面向河南省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各专业计划,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4、对口类专业:仅面向河南省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根据专业类别进行录取。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各专业计划,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要求考生体检无色盲。

  6、高考体检表确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的专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第十条 查询方式:登录http://xyzb.xyvtc.edu.cn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五章 学生待遇

  第十二条 毕业文凭: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设置:我校对优秀学生颁发各种奖学金,对贫困生提供各种救助和勤工俭学,并可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最高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助学金:最高为4000元/生·年;

  4.学校奖学金:最高为1000元/生·年;

  5.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大专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12000元/生·年;

  6.勤工俭学:我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200个左右,月收入约400元,每学期约1600元。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四条 学费:文科类3700元/年、理科类4200元/年、医学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省级双高校部分专业学费上浮(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学费5280元/年;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学费4070元/年)。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6-6280221。

  住宿费:暂定75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声明

  第十五条: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机构、个人代为招生,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我校章程规定外的任何宣传与承诺。

  第八章 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号

  固始校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南湖办事处学院路1号

  学校官网:http://www.xyv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xyzb.xyvtc.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xyzyzsb123

  招生办电子邮箱:xyvtczsb@163.com

  招生办电话:0376-6280808 6281818 6282828 6280183 6281212 6281779

  监督电话:0376-6280221

  传真:0376-628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