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2023-05-04 14:11:33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