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招录取出现新变化 更多考生可享加分照顾

2006-04-08 13:07:04 来源:郑州日报

  与往年相比,我省今年高招政策出现不少新变化,除报名环节变化较大外,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志愿:取消院校调剂志愿

  在志愿填报上,往年我省考生可以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四个平行志愿。今年我省各批次均设置为两个志愿,考生每批可按顺序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学校、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平行学校,每个学校可以填报两个专业。以上志愿均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或系(科),不填视为不同意调剂。今年我省还取消了院校调剂志愿,招生计划余额将全部实行征求志愿。

  今年的志愿填报仍分两次,第一次仍安排在高考之后、通知分数之前;第二次由往年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之后填报调整到本科二批录取结束之后填报,以增强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其中,第一次填报前三批,第二次填报后三批。

  录取:省内学校按110%比例投档

  今年的录取仍分六批,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往年规定省内外高校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人数的120%以内,今年我省学校将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投档。若学校有降低投档比例要求的,应在当批录取开始之前书面向省招办提出。

  除第一志愿批量投档外,补充投档和其他志愿投档均按学校计划余额1:1投放档案。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不得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高等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再组织补录。对新生报道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有关学校,经学校申请、省招办同意,可在我省未录取的范围内,重新征求志愿,按照原定录取规定,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

  加分:政策照顾范围扩大

  与往年相比,今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的增加了两项:一是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二是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者。在20分照顾档中减少了“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一等奖获得者”这项照顾条件。

  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的考生条件也增加了两项:一是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二是残疾民警、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的子女。加分规定不累积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学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所加分数最多不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