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河南97所高校招收对口生

2019-05-07 10:51:03 来源:东方今报

为构建应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中职生纵向流动,5月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简称“对口招生”),新生入学后,与统一高考同一专业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对象:中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按照规定,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全日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之外的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除外)可参加2019年对口招生报名考试。

经过学籍系统比对,违规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时注册学籍的考生,取消其2019年对口招生报名、考试资格。

我省规定,各地要依据有关政策,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承担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责任,对所提供的本校考生信息、在读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县(市、区)招办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承担辖区内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市、区)招办和中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一年制中职生和非豫户籍中职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各级中职生学籍管理部门要根据需要,及时向本地招生办提供所属中职学校毕业生学籍信息,确保考生资格审核工作顺利实施。

我省对口招生高校有97所 21个专业类别

据统计,今年我省对口招生高校有97所(本专科不重复计),其中,本科16所(其中9所本专科均招),高职高专90所,共有21个专业类别招生。

按照规定,对口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安排;对口专科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招生规模内自主安排。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批准设置的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属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要求,且属于《2019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中的“报考高校专业名称”范围之内。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与“报考高校专业名称”对照关系。

本专科招生使用统一试卷

分专业类别划定省控线

按照规定,我省对口招生中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同一专业或项目的测试采用相同的方式和标准。

录取时,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随统一高考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新生与统一高考同一专业录取的学生

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要求,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经注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编入高校一年级就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具备编班条件的,应单独编班,集中管理。

新生入学后,与统一高考同一专业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

按照规定,学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