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籍贫困考生上省外大学 家门口就能申请贷款

2014-07-10 16:19:13 来源:洛阳网

今年,我市继续开展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工作,凡考上省外大学的洛阳籍贫困考生,即日起可在网上实名注册,在洛阳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考入河南省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洛阳籍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以及2014年以前入校的高校在读学生,均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款条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不低于6000元。
  
  ●贷款期限
  
  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上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60个月),最长不超过14年。
  
  ●利息利率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贷款偿还
  
  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只付利息,两年后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果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情况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
  
  详情可拨打洛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咨询:63918557、63259697、63937750。
  
  洛阳市各县(市)、区办理生源地贷款机构一览表

  备注:户籍在涧西区、老城区、高新区、吉利区、龙门园区的高校学生在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地址:西工区凯旋路51号教育局南楼2楼。咨询电话:63918557
  
  办理贷款需提交这些资料
  
  ●初次办理
  
  2014年高校新生
  
  1.盖过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014年以前入校的高校在读学生
  
  1.盖过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两份;
  
  ●非初次办理
  
  1.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无需盖章)两份;
  
  2.出示以前年度签订的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即日起,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再次申请学生无须注册);注册成功后,回到首页,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重新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2认定盖章
  
  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后,到相关部门(城市区学生须到社区管委会和街道民政部门,非城市区学生须到村委会和乡镇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审查认定并加盖公章。
  
  3审查签约
  
  携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本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审查资料,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4高校回执
  
  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确认高校回执信息,并汇总贷款合同等资料,报国开行审批。通过审批后,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发放贷款,并将学费、住宿费支付至高校账户,剩余部分可以提现。
  
  提醒:
  
  学生注册登录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服务热线:9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