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启动申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13-08-28 16:47:13 来源:新乡市教育局

  为帮助考入外省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8月5日已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须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一起承担还款人责任。
 
  按照规定,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新乡(市,县,区)户籍;已被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乡籍新生和新乡籍在外省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我市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贷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4年。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已取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学生全额自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只付利息,不还本金”的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贷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按照计划,8月5日起,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手续。为方便学生咨询办理,现公布全市资助中心热线联系电话。
 
  新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081358
 
  卫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628053
 
  牧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373126
 
  红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291827
 
  凤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096726
 
  延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693959
 
  封丘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095011
 
  长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812326
 
  辉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209189
 
  获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582138
 
  原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283885
 
  卫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471371
 
  新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573733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