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03-08 11:16:07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教资助〔2013〕16号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关于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推动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6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教资助〔2012〕75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12〕1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2013年全面开展生源地贷款工作。因工作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按期启动的县(市、区),当地政府须向省教育厅作出书面承诺:一是承诺确保本县(市、区)无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二是承诺确保本县(市、区)无一名学生因办不到生源地贷款而到上级部门投诉或上访。
  二、实施步骤
  (一)申请启动生源地贷款工作
  开展生源地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须向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报送如下材料:1、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申请;2、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文件复印件;3、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法人代表的任命文件复印件;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当地财政局出具的在预算中安排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运行经费及承诺分担贷款违约损失资金的承诺书。市级学生资助中心收集整理以上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开行”)对各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开办条件的县政府、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开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2013年4月底完成县级合作协议签订工作。
  (三)组织业务培训
  2013年3月至5月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开行分批完成各市、县生源地贷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市县要积极配合生源地贷款工作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选派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能熟练计算机操作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使其熟悉生源地贷款政策、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熟练掌握生源地贷款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具备完成生源地贷款工作任务的能力。
  (四)政策宣传
  2013年4月至6月,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通过张贴和发放我省生源地贷款宣传材料以及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广播报道等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生源地贷款的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等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覆盖所有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班。确保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贷款申请受理与发放
  2013年4月至5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组织所属各高中开展在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核实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贫困生档案和数据库。
  2013年5月至6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组织所属高中成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对高中毕业班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全面调查摸底,对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逐一评议、逐一审核,切实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根据各县贫困生状况、高考报名状况、往年高考录取情况,预编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生源地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
  2013年7月至9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辅导学生访问登录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和填报贷款申请信息,组织借款学生携带需提供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并向上一级资助部门和高等学校汇总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
  2013年10月至11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汇总本县贷款有关信息,要向上级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高校和开行报告有关情况,督促借款学生向就读高校申请录入借款合同信息,跟踪落实生源地贷款发放到位情况。
  (六)贷后有关工作
  2013年11月至12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生源地贷款系统的系统维护、合同变更、档案管理和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
  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是开展生源地贷款的组织保证。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教资助〔2012〕754号文件的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省教育厅从2013年9月份开始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建立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月报制度
  建立生源地贷款工作月报制度,从2013年1月开始,建立生源地贷款工作月报制度,各市、县于每月25日之前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告本级及所属县(市、区)政策落实情况、机构队伍建设等有关情况。省教育厅将适时在全省予以通报。
  (三)加强督导考核
  根据省政府通知和全省资助工作会议精神,将生源地贷款工作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会同省财政厅按省政府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四)加强诚信教育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在相关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并与金融部门联系共同对高中毕业班学生进行金融知识与征信知识教育,并积极与各高校联系,做好跟踪调查。
  (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请各地于2013年元月25日之前,按照附件2要求填报《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名单》(按excel格式,发送至58848620@qq.com),并通过传真发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联系人:亓凯 徐晓伟
  联系电话:0371-65798730  0371-65798539
  联系传真:0371-65798730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框架文本)
  2.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名单
  3.河南省生源地贷款工作月报表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