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7-01-16 10:43:47 中南大学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艺生活,根据学校艺术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中南大学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艺术特长突出,文化成绩优良,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满足相关招生类别的艺术特长条件和文化成绩条件者方可报名。
 
类别 报名条件
器乐类 考生须有较强的演奏技巧和视奏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项目考级达到8级及以上; 2.所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 3.具备一年及以上乐团经历(须出具学校或乐团证明); 4.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并合格。
舞蹈类 考生须接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有较强的动作模仿能力。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舞蹈考级达到8级及以上; 2.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舞蹈比赛中获奖; 3.具备一年及以上舞蹈团经历(须出具学校或团队证明); 4.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并合格。
声乐类 考生须有较强的演唱技能,能熟练视唱五线谱和简谱。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声乐考级达到8级及以上; 2.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声乐比赛中获奖; 3.具备一年及以上合唱团经历(须出具学校或团队证明); 4.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并合格。
语言类 考生须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主持类要求形象气质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所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 2.普通话测试获得一乙及以上证书; 3.具备市级及以上演出经历(须出具学校或县市级以上单位证明); 4.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并合格。
 

 

  二、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招生项目组 招生计划数 确认合格人数 其中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为一本线的公示人数
西洋器乐类     西洋弦乐组1(限小提琴) 8 16 1
    西洋弦乐组2(限中提琴) 4 8 2
    西洋弦乐组3(限大提琴、低音提琴) 7 14 2
    西洋木管组1(限长笛、单簧管、萨克斯) 9 18 1
    西洋木管组2(限双簧管、大管) 5 10 3
    西洋铜管组1(限小号) 3 6 2
    西洋铜管组2(限长号、圆号) 5 10 3
    西洋铜管组3(限大号) 2 4 1
    打击乐组(限定音鼓、小军鼓、五音排鼓) 4 8 1(限定音鼓)
民族器乐类     民族器乐组1(限琵琶、古筝、竹笛、二胡) 8 16 2
    民族器乐组2(限古琴、笙) 5 10 1
舞蹈类     舞蹈(限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 10 20 3
声乐类     声乐(限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9 18 2
语言类     曲艺、话剧、主持 5 10 0
合  计 84 168 24
 

 

  注:未公布项目不招生。
 
  三、报名程序
 
  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7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选择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
 
  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需将以下材料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居民身份证(双面);
 
  3.考生所获特长专业最高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参加市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奖证书、艺术团经历、市级演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高中三年前五学期期末成绩原始成绩册(含年级人数和排名情况),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上传的照片和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门、校团委、纪检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的文化成绩和特长表现等进行综合审核,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1月23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2月6日前到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网上缴费
 
  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2017年2月6日前在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4.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7年2月14日下午13:00—17:00;
 
  确认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外语楼。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申请材料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考舞蹈类、声乐类和主持的考生测量身高。现场确认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拒不签订承诺书、身高未达到报名要求、申请材料原件不属实或未携带原件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不退。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2月15日
 
  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外语楼
 
  2.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为站点式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养三个方面。每个方面对应一个站点的考核内容,每位考生须参加3个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的考核时间为5分钟。
 
站点 考核内容 分值
专业能力 西洋器乐类:自备曲目一首(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民族器乐类:自备曲目一首(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舞蹈类:自备舞蹈作品一个;
声乐类:自备歌曲一首(仅限清唱或使用CD、U盘播放mp3格式伴奏);
语言类:自备栏目主持/曲艺片段表演+其他才艺展示。
50
专业基础 西洋器乐类:视奏、练耳测试(五线谱视奏,三升三降以内,听辨两个八度内的单音,唱出唱名); 
民族器乐类:
视奏、练耳测试(简谱视奏,听辨两个八度内的单音,唱出唱名);
舞蹈类:基本功和技巧展示;
声乐类:视唱、练耳测试(五线谱、简谱视唱各一条,五线谱为C/G/F调,听辨两个八度内的单音,唱出唱名);
语言类:主持基础测试为即兴命题主持或评论,曲艺基础测试为即兴命题表演。
30
综合素养     主要考查考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团队协作精神、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形象气质和心理健康等。 20
 

 

  3.要求:
 
  (1)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2)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测试,缺一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3)声乐类和器乐类的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站点拉帘,其他类别和站点不拉帘。
 
  (4)测试时所有类别考生要求素颜(不得化妆),舞蹈类专业基础测试时女生着形体服,男生着练功服。
 
  4.考核合格考生确定办法
 
  (1)按照招生类别分类划定考核合格线,根据各项目组招生计划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如出现个别项目组招生未满的情况,允许在所在招生类别内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充。
 
  (3)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备案。
 
  (4)公示无异议者可自行在网上打印中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核等级合格证书。
 
  六、录取办法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生源省份对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此类考生最多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数的1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
 
  其他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为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
 
  2.志愿填报
 
  考核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提交《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回执》。志愿未填报或志愿、回执填报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考核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要求,按照项目组招生计划和专业志愿,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专业确定原则
 
  (1)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当地公布的,除医学类、艺术类、运动训练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外的专业,每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其中商学院的专业只能填报一个。
 
  (2)每个专业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人数不超过3人;
 
  (3)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七、入学复查及有关事项

  1.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以及省级招生部门。
 
  2.我校录取的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我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八、其它事项
 
  1.每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项测试项目,如有多项特长,可选择填报最具优势的项目;
 
  2.服装、乐器、道具和伴奏光盘等测试所用物件考生自备(学校可提供定音鼓、五音排鼓和低音提琴);
 
  3.考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九、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部第三办公楼408室团委办公室;
 
  邮编:410083;
 
  联系电话:0731-88876361;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考核咨询电话:0731-88876338,88876361;
 
  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30637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