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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入围考生面试和体检
2026-07-01 00:01:00 来源: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6月30日至7月3日,区分豫北、豫南两个片区组织入围考生面试、体检(片区划分及时间安排见附件3)。其中,豫北片区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88医院组织(地址:郑州市郑上路602号),豫南片区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90医院组织(地址:驻马店市风光路1号)。

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病史调查表》和2张个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报考军校考生体检须知,于体检当日6时30分前,空腹到指定医院报到。其中,《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病史调查表》及《报考军校考生体检须知》到当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按要求认真填写。有既往手术史(含近视手术史)的还须携带手术病历(加盖医院病案章),参加体检时现场交相应科室留存。

7月4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体检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

面试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核,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对身高、视力、听力、心率、血压、心电图等项目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参加体检时现场向体检医生提出复测,复测结果为最终结论,并签字确认。对其他体检结论有异议、未在限制复检项目(身高、视力、听力、心率、血压、心电图属限制复检项目)范围内的,于7月5日12时前,到政治考核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填报书面复检申请单(一式三份),并于7月6日7时前携带1份复检申请单空腹到原体检医院参加复检,复检要求同初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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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入围考生面试和体检

来源: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07-01 0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