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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2026-07-01 00:03:00 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录取通知书由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若考生在录取结束后半个月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请联系高校招办。

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高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注意: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应如期到校报到。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

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承诺与高校的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上一年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本年度报名参加高考,结合我省志愿设置情况,在实行平行志愿的有关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24个。

对本年度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仍将根据我省志愿设置情况进行适度限制。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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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2026-07-01 0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