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高职高专一批院校征求志愿通知
2006-08-19 16:03:16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我省普通高校高职高专一批招生录取经一、二(平行)志愿运转后,部分院校有计划余额。根据今年我省招生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征求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目前未确认被任何院校录取、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备档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补报相关院校的征求志愿。考生原报志愿,征求志愿投档时仍有效。

  二、征求志愿按以下原则投档录取:先投原定分数线上考生档案,若仍有计划余额,再投备档线上考生档案。届时,原报志愿与征求志愿打通使用,依考生分数高低排序、按计划余额的1:1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三、欲补报志愿的考生,请持本人高考准考证,于8月20日8:00—18:00和21日8:00—12:00,到高考报名县(市、区)招办履行手续。每位考生可报1—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报1—5个专业志愿。为提高录取几率,建议考生积极选择同意专业调剂。为避免产生遗留,请考生在正式征求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否则,产生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征求志愿是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程序,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加大管理和服务力度,积极动员、引导和组织考生补报志愿。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征求志愿工作效果。各县(市、区)要将征求志愿信息库上报所属省辖市招办。各级招办征求志愿情况将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评、通报。


附件:
1、高职高专一批征求志愿学校名单
2、高职高专一批征求志愿学校名单(分专业)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二OO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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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高职高专一批院校征求志愿通知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06-08-19 1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