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艺术类校考院校名单的通知
2009-01-05 09:36:47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8]14号《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经有关院校申请我办审核,同意以下院校的有关艺术类专业在我省专业统考合格生源内组织校考。由于部分院校的校考时间安排较早,我省专业统考的成绩还未公布,因此所有校考成绩须在省统考达到合格控制线的基础上才有效。未经我办批准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成绩未达到合格控制线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

      附件:

  1.2009年在豫招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

  2.2009年在豫招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院校的专业

 

                                              二00九年一月四日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首页 > 政策发布 > 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09年艺术类校考院校名单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09-01-05 09: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