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招办〔2013〕407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普通高中在校生管理的
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了维护高考的公平、安全与秩序,现就有关问题强调通知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各普通高中要加强对高二学生和高三教师的集中管理,对于安排作为高考考点的学校,由学校组织安排,实行集中管理。每天考试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对高二学生、高三教师要集中点名核对。对未到校者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高二学生请假由班主任和校长共同签字负责,对请假学生要逐人查清去向,严防在校生替考。
二、各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
三、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地普通高中所有学生,并认真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