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招报名考生特征说明
2010-01-05 09:37:05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省级优秀学生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此项特征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文件。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此项特征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表彰的相应文件和证书。

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奥赛一等奖以上

此特征指包含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此项特征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相应机构颁发的文件和证书,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此项特征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册、秩序册和省(市)体育局批准等级运动员的文件。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此项特征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册、秩序册和省(市)体育局批准等级运动员的文件。

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此项特征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此项特征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

聚居少数民族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此项特征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和父母身份证、户口簿。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此项特征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统一出具的证明。根据《省外侨办关于做好2009年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证的通知》(豫外侨办内[2009]1号)规定,《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仅在认证当年度使用,一次有效。上年度经认证的考生,今年申请照顾时,须到侨务部门重新办理认证手续。

台湾省籍青年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此项特征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办出具的证明。

烈士子女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此项特征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此项特征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散居少数民族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此项特征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和父母身份证、户口簿。

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此项特征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统一出具的证明。根据《省外侨办关于做好2009年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证的通知》(豫外侨办内[2009]1号)规定,《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仅在认证当年度使用,一次有效。上年度经认证的考生,今年申请照顾时,须到侨务部门重新办理认证手续。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此项特征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村委会出具证明。

残疾军人(警察)、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和驻边疆国境、沙漠、边远地区、特、一、二类岛屿现役军人子女

此特征指包含(高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  

符合此项特征的考生享受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此项特征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

审核时需出示如下材料: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应出具《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由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省公安厅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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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0-01-05 09: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