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
通 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8年新学期即将开始,特别是新生将要报到入学,按照2008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学生工作会议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103号)要求,现就做好新学期高校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经验,继续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本校近三年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校的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后的学生管理规定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要加强制度执行环节,切实做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扎实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要加强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的管理,按照《2007-200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于9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明确要求,认真做好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巩固招生成果、维护高等教育严肃性、确保新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象和方法要求,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复查时间。各高校要在开学后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工作于11月20日前结束。
(二)复查范围和对象。复查的范围和对象是各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和预科阶段培养期满进入本校学习的学生。
(三)复查方法。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一是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学〔2007〕281号)的要求,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新生核对模块上传本校入学的新生数据,在网上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并按照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五对照”的原则,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认真复查。鉴于部分地区考生电子档案中已包含考生指纹信息,各高校应逐步完善相应设备和技术手段,将指纹信息作为新生复查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对新生进行全面的身体复查。对于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予以清退。三是可对入学新生进行文化课目复试。复试要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进行。任何无故缺考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对于复试成绩与招生考试成绩悬殊较大的新生要进行严格检查;对于笔迹有疑点的新生要到市以上司法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四是各高校在新生报到时还应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卡,并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五是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对录取的三本新生要认真核对由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对于无《确认表》的三本新生,不予受理报到手续,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新生复查工作重点排查、清除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考生、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
三、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各高校要按照教学司函〔2008〕103号文件要求,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新生学籍按时、准确注册。
(一)认真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1.200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程序。对于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取得学籍,由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要求,使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教育网http://www.chsi.cn,公网 http://www.chsi.com.cn),及时、准确地做好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将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光盘、《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见附件2)、《200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未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总体情况特别是问题及建议等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2.特殊类型新生学籍注册处理办法。各高校举办的普通专科生升入本科、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来华留学、网络教育等各种办学形式录取的新生(以上统称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由高校按《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数据库标准》(见附件4)和《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考生号编码规则》(见附件5)的要求输入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名单信息,并于9月25日前携带当年录取审批表(升段名单)原件、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光盘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见附件6)、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由省教育厅统一汇总后报教育部注册。
3.继续加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查询和《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宣传工作。12月1日全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统一上网。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注册的新生学籍电子信息在河南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hasi.gov.cn)上公布,供学生、学校查询。各高校要及时公布本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网址,为学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查询服务,督促每一个新生对自己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查询确认。同时,要在新生报到时继续张帖《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使每一个新生熟知学籍电子注册、获得学籍和毕业证书的有关政策及学校、省教育厅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网址。省教育厅将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和《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张帖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2008年普通高校研究生新生注册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08〕103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网上对2008年研究生新生学籍进行核对,并按照《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新生学籍网上核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的要求认真填写,于11月25日前以纸介质和电子版方式报送省教育厅。
(三)完善学生学籍信息更改工作。学生学籍信息注册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对因高招考生信息采集错误或因本人原因经法定部门批准更改户籍信息而导致学籍信息需要变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应部门出具证明,对照学生高考档案材料,认真审核,确保无误,并由学校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8),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同时按规定程序及时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核准修改,不得将错误信息上网。
四、严格条件,加强对高校学生转专业的管理。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跨科类转专业的;
2、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和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的;
3、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4、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的;
5、跨学历层次的;
6、毕业年级的;
7、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转专业手续原则上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办理完毕,特殊情况的,不得迟于新学期学生正式开始上课时间。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填写《 年第 学期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异动转专业备案表》(见附件9),并于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同时以Foxpro数据库格式报送电子版(库结构要求见附件10)。
五、从严控制,切实加强对高校学生转学的管理。高校学生转学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在保障学生权利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政策,继续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62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的要求,在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结合实际,健全措施,继续抓好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同时,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新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8〕11号)精神,继续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确保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按时报到入学,尤其是要保证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学生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七、强化责任,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工作对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特别是在新学期开学、新生报到这一特殊时期,要建立动态监控体系和信息反馈机制,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消除隐患,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工作预案,深入学生当中面对面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正确应对和处置各种矛盾和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突发性事件进行妥善处置,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八、全力以赴,确保新学期学生工作顺利进行。做好高校学生工作,规范学生工作行为,对于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新学期开学,学生工作千头万绪,尤其是新生报到工作,涉及到教学、后勤、保卫等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对新生报到、学籍注册、困难学生资助、军训、入学教育等各项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强化服务,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新学期学生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联系电话:0371-69691792
联 系 人:李 莹
hnxlzs@sina.com(接收学籍注册统计表信息)
附件略
河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
通 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8年新学期即将开始,特别是新生将要报到入学,按照2008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学生工作会议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103号)要求,现就做好新学期高校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经验,继续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本校近三年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校的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后的学生管理规定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要加强制度执行环节,切实做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扎实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要加强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的管理,按照《2007-200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于9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明确要求,认真做好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巩固招生成果、维护高等教育严肃性、确保新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象和方法要求,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复查时间。各高校要在开学后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工作于11月20日前结束。
(二)复查范围和对象。复查的范围和对象是各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和预科阶段培养期满进入本校学习的学生。
(三)复查方法。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一是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学〔2007〕281号)的要求,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新生核对模块上传本校入学的新生数据,在网上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并按照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五对照”的原则,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认真复查。鉴于部分地区考生电子档案中已包含考生指纹信息,各高校应逐步完善相应设备和技术手段,将指纹信息作为新生复查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对新生进行全面的身体复查。对于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予以清退。三是可对入学新生进行文化课目复试。复试要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进行。任何无故缺考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对于复试成绩与招生考试成绩悬殊较大的新生要进行严格检查;对于笔迹有疑点的新生要到市以上司法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四是各高校在新生报到时还应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卡,并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五是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对录取的三本新生要认真核对由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对于无《确认表》的三本新生,不予受理报到手续,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新生复查工作重点排查、清除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考生、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
三、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各高校要按照教学司函〔2008〕103号文件要求,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新生学籍按时、准确注册。
(一)认真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1.200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程序。对于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取得学籍,由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要求,使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教育网http://www.chsi.cn,公网 http://www.chsi.com.cn),及时、准确地做好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将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光盘、《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见附件2)、《200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未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总体情况特别是问题及建议等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2.特殊类型新生学籍注册处理办法。各高校举办的普通专科生升入本科、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来华留学、网络教育等各种办学形式录取的新生(以上统称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由高校按《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数据库标准》(见附件4)和《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考生号编码规则》(见附件5)的要求输入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名单信息,并于9月25日前携带当年录取审批表(升段名单)原件、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光盘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见附件6)、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由省教育厅统一汇总后报教育部注册。
3.继续加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查询和《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宣传工作。12月1日全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统一上网。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注册的新生学籍电子信息在河南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hasi.gov.cn)上公布,供学生、学校查询。各高校要及时公布本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网址,为学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查询服务,督促每一个新生对自己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查询确认。同时,要在新生报到时继续张帖《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使每一个新生熟知学籍电子注册、获得学籍和毕业证书的有关政策及学校、省教育厅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网址。省教育厅将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和《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张帖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2008年普通高校研究生新生注册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08〕103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网上对2008年研究生新生学籍进行核对,并按照《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新生学籍网上核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的要求认真填写,于11月25日前以纸介质和电子版方式报送省教育厅。
(三)完善学生学籍信息更改工作。学生学籍信息注册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对因高招考生信息采集错误或因本人原因经法定部门批准更改户籍信息而导致学籍信息需要变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应部门出具证明,对照学生高考档案材料,认真审核,确保无误,并由学校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8),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同时按规定程序及时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核准修改,不得将错误信息上网。
四、严格条件,加强对高校学生转专业的管理。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跨科类转专业的;
2、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和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的;
3、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4、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的;
5、跨学历层次的;
6、毕业年级的;
7、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转专业手续原则上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办理完毕,特殊情况的,不得迟于新学期学生正式开始上课时间。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填写《 年第 学期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异动转专业备案表》(见附件9),并于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同时以Foxpro数据库格式报送电子版(库结构要求见附件10)。
五、从严控制,切实加强对高校学生转学的管理。高校学生转学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在保障学生权利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政策,继续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62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的要求,在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结合实际,健全措施,继续抓好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同时,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新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8〕11号)精神,继续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确保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按时报到入学,尤其是要保证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学生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七、强化责任,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工作对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特别是在新学期开学、新生报到这一特殊时期,要建立动态监控体系和信息反馈机制,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消除隐患,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工作预案,深入学生当中面对面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正确应对和处置各种矛盾和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突发性事件进行妥善处置,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八、全力以赴,确保新学期学生工作顺利进行。做好高校学生工作,规范学生工作行为,对于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新学期开学,学生工作千头万绪,尤其是新生报到工作,涉及到教学、后勤、保卫等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对新生报到、学籍注册、困难学生资助、军训、入学教育等各项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强化服务,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新学期学生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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