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和组织专科补录工作的通知
2008-08-14 11:19:50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报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名单和组织专科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精神,现将报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和组织专科层次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工作的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有关手续。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分别汇总传报生源省招办。报送的范围包括2008年在豫录取的所有普通高校各个类别、各个批次的新生。报送时间自9月10日起,截止时间为:本科层次9月15日前;专科层次9月19日前;本、专科层次兼有的,应于9月19日前一并报送。报送办法见附件1。

  我办根据高校所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从录取考生数据库中对相关考生予以注销,并对此部分考生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同时,我省还要对这些考生录取不报到的事实载入考生个人电子档案,在下年招生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参考。

  报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做好录取新生通知书发放、未报到考生核查等工作。要按照省招办网上核准录取的考生名单,逐一认真核对,落实准确。核对工作要责任到人,谁核对、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报送的名单准确无误。否则,若产生遗留问题,有关方面有关人员要承担责任。

  二、关于高职高专补录工作的安排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不再组织补录。对新生流失率达到一定比例的高职高专组织补录,具体安排如下:

  (一)今年在豫有专科层次招生的省内外院校(含普通类专科和公安、司法、体育、艺术、对口专科等类别)需要参加补录的,须在9月19日(周五)18:00前向我办提出参加补录的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2)。逾期未报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和未提出书面补录申请的院校,我办将按不参加补录对待。

  (二)我办对院校报送的新生流失人数进行汇总统计后,将根据招生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研究确定参加补录的学校及补录人数,并于9月26日8:00前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届时请参加补录的各有关院校登录查看,对公布的补录计划有异义的,请于9月26日10:00前将补录计划表传真我办,以便及时核实确认,逾期将无法办理。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或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查询补录计划。

  (三)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且分数达到相应要求的考生,可填报补录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补报或改录。符合补录条件、希望参加补录的考生须到县(市、区)招办填报补录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26日14:00-27日18:00。

  (四)补录原则上仍执行集中录取时公布的分数线或备档分数线。补录工作仍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院校须首先登录河南高招在线(2008普通高招)查看新的服务器地址,并使用集中录取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我办于9月28日投档,实行一次性批量投档,投档后原则上不接受退档、也不再补充投档。

  (五)补录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9日之前,各院校报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提交参加补录的书面申请。

  2、9月20--22日,汇总统计各院校新生缺额率。

  3、9月23-25日,研究确定补录院校及规模,整理院校补录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4、9月26-27日,考生填报补录志愿。

  5、9月28日投档,院校下载、阅档、提交录检,当日结束录取,随后寄发录取名册。

  在以上工作期间,请有关院校注意浏览“河南高招在线”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

首页 > 政策发布 > 省教育考试院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和组织专科补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08-08-14 11: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