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2007-01-10 14:33:20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一、报名

(一)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分别参加艺术模特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与空乘类三类考试,每类考试仅限参加一次。
(二)报名时考生选择报考类别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交费打印《2007年河南省模特类专业考试信息表》。
(三)若参加多个类别的考试须缴纳相应类别的报名考试费。
(四)报名当天18:00在报名处公布第二天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考生名单。

二、考试

(一)考生兼报多个类别的考试时只进行一次形体测量。
(二)开考前半个小时考生在备考室集中抽号确定参加考试顺序;对不到者做出登记,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备考室,一旦进入备考室,即视为开始参加考试,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
(四)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保持安静。
(五)抽号结束后,考生进入侯考室跟随指定的引导工作人员参加各项考试,直至考试结束。
(六)考生穿着泳装时不得穿丝袜和佩带饰品。
(七)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中,考生不能向评委说明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只报自己的考试编号(考试编号唯一)。
(八)口试时向评委介绍自己获奖情况时,不许说出本人姓名、所在市县和学校。
(九)才艺表演时,器乐考生自带乐器(除钢琴外),舞蹈考生须将伴奏音乐倒至开始处并交考场工作人员。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在指定地点等待领取考试成绩单,然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一)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到成绩发放处向工作人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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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07-01-10 14: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