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艺术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2006-01-26 16:25:00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1.考生需持《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参加初试,按规定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初试按规定的各市考试时间随到随考。参加复试的考生另外报名、编组,复试具体考试时间于每天中午12时和下午6时在考场指定地点公布,考生务必记清本人考试时间,准时应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点名之后凭准考证进入备考室。点名三次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

  3.考生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进考场,违犯者按作弊处理,不准参加考试。

  4. 考生在备考室应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在备考室及候考处均要保持安静,不得四处走动,不准干扰评委工作和影响他人考试。

  5.每位考生均应按要求连续考完,不得中断。

  6.考生进场后必须立即应试,考完后迅速退场。

  7.所有考生均只有一次报名考试机会,不得重报重考。

  8.本专业考试采取当场评判和打分的办法,考生在初试、复试结束后应在考场外指定地点等候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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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艺术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06-01-26 1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