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2月16日开始。随着报名时间的日渐临近,不少考生及其家长对报名的各相关信息非常关注。今年高考报名有哪些条件?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照顾?昨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时间和方式
2月16日开始报名,2月20日截止
我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2月16日开始,2月20日截止。应届生及其他在户籍地集中就读的学生,报名以校为单位逐班进行,集中办理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往届生、同等学力者等考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区招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站报名。
在统一规定的报名日期截止后,不能补报。
报名的条件
五类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参加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人员须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五类人员不得参加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2008年在参加高考中由他人代考、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情节严重的。5.2008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违规参加高考的。
手续和证件
考生须对信息的真实性承诺签字
考生报名时,要采集二代身份证图像信息。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有关情况,交验相关证件,缴纳报名考试费、信息采集费。考生必须对其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或签字。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打印存档的考生信息表涂改无效。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在户口所在的县区报名。
对在本省内异地就读、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经就读地的县区招生核准其会考考籍,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可在就读所在县区报名。各地接受的异地报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对应的当地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不在会考考籍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也可以在以上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凭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县区报名。
▲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在户口所在的县区报名,不得异地报考。
▲在外省借读的考生▲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读的我省考生,回户口所在县区报名。非豫籍考生要求在我省借考的,持户籍地省级招生机构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借考的证明,县区招办可接受其报名,就地安排参加考试。
问题的处理
伪造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
对报名中可能出现的几种问题,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伪造及涂改证件、证明、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取消今年的报名资格,同时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没有报到入学而今年重新报名的,如考生已在学校报送的录取未报到名单中,可以接收考生报名;如未在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区招办经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允许其报名。
同一考生违规重复报名的,取消今年的报名资格。
考生会考库中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以考生所在学校为单位,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打印《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会考证,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审查。考生姓名原则上以户口簿上的名字为准,属于同音字、相近字、缺字、生僻字和与户口簿上曾用名一致的,可以按应届生报考,否则不得按应届生报考。
没有会考考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要填写《2009年普通高招无学籍高中应届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经班主任、英语教师共同签字,毕业学校县区招办审查合格方可报考。
对同等学力考生要审查最终学历,同时填写《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同等学力资格审查表》。不允许高二学生和高校在校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过往年高考的学生,考生本人应书面说明往年未参加高考的原因,经班主任和原中学校长签字后,由县区招办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方可报名。
特殊形式招生报名
保送生按高考统一要求报名
普通高校招收的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含免试生)以及报考香港、澳门高校的考生,均按普通高考的统一要求履行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
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凭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按普通高考的要求到户籍地的县区招办报名。
普通高校外国语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盲聋哑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专科升本科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等报名工作按有关文件处理。
残疾考生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考生,如同时兼报普通高考,须按单独招生和普通高考统一招生的要求分别进行报名。
公示和监督
公布省、市、县(区)举报电话
报名结束后,对在学校集中报名的考生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包括考生姓名、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应往届类别和照顾特征等基本信息的情况表,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张贴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
在县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
各县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周。公示期间同时公布省、市、县(区)招办举办电话,接受监督(省招办举报电话:0371—68101503,市招办举报电话:0396—2622043)。
对各类照顾对象考生,省、市招办还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驻马店招生信息网集中公示。
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和照顾资格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和照顾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情节对考生和有关责任人做进一步处理。
照顾对象的资格审查
对政策性加分照顾的考生要进行公示
凡属于政策性加分照顾的考生,报名时要提供照顾对象相对应的证书和文件的原件,要有审核人员签字、考生确认手续,并进行公示。
1.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获得者,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文件。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或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都须有相应机构颁发的文件和证书,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应有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表彰的相应文件和证书。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册、秩序册和省(市)体育局批准等级运动员的文件。
4.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应有立功受奖证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应有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统一出具的证明。根据《省外侨办关于做好2009年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证的通知》(豫外侨办内[2009]1号)规定,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仅在认证当年度使用,一次有效。上年度经认证的考生,今年申请照顾时,须到侨务部门重新办理认证手续。
6.台湾籍青年考生应有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烈士子女应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
9.少数民族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父母身份证、户口簿。
10.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身份考生须出具移民明白卡。
11.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由村委会出具证明。
12.退役士兵应出具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3.残疾军人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4.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应出具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5.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6.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由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17.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省公安厅出具证明。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2月16日开始。随着报名时间的日渐临近,不少考生及其家长对报名的各相关信息非常关注。今年高考报名有哪些条件?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照顾?昨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时间和方式
2月16日开始报名,2月20日截止
我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2月16日开始,2月20日截止。应届生及其他在户籍地集中就读的学生,报名以校为单位逐班进行,集中办理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往届生、同等学力者等考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区招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站报名。
在统一规定的报名日期截止后,不能补报。
报名的条件
五类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参加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人员须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五类人员不得参加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2008年在参加高考中由他人代考、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情节严重的。5.2008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违规参加高考的。
手续和证件
考生须对信息的真实性承诺签字
考生报名时,要采集二代身份证图像信息。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有关情况,交验相关证件,缴纳报名考试费、信息采集费。考生必须对其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或签字。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打印存档的考生信息表涂改无效。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在户口所在的县区报名。
对在本省内异地就读、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经就读地的县区招生核准其会考考籍,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可在就读所在县区报名。各地接受的异地报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对应的当地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不在会考考籍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也可以在以上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凭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县区报名。
▲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在户口所在的县区报名,不得异地报考。
▲在外省借读的考生▲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读的我省考生,回户口所在县区报名。非豫籍考生要求在我省借考的,持户籍地省级招生机构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借考的证明,县区招办可接受其报名,就地安排参加考试。
问题的处理
伪造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
对报名中可能出现的几种问题,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伪造及涂改证件、证明、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取消今年的报名资格,同时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没有报到入学而今年重新报名的,如考生已在学校报送的录取未报到名单中,可以接收考生报名;如未在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区招办经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允许其报名。
同一考生违规重复报名的,取消今年的报名资格。
考生会考库中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以考生所在学校为单位,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打印《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会考证,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审查。考生姓名原则上以户口簿上的名字为准,属于同音字、相近字、缺字、生僻字和与户口簿上曾用名一致的,可以按应届生报考,否则不得按应届生报考。
没有会考考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要填写《2009年普通高招无学籍高中应届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经班主任、英语教师共同签字,毕业学校县区招办审查合格方可报考。
对同等学力考生要审查最终学历,同时填写《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同等学力资格审查表》。不允许高二学生和高校在校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过往年高考的学生,考生本人应书面说明往年未参加高考的原因,经班主任和原中学校长签字后,由县区招办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方可报名。
特殊形式招生报名
保送生按高考统一要求报名
普通高校招收的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含免试生)以及报考香港、澳门高校的考生,均按普通高考的统一要求履行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
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凭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按普通高考的要求到户籍地的县区招办报名。
普通高校外国语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盲聋哑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专科升本科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等报名工作按有关文件处理。
残疾考生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考生,如同时兼报普通高考,须按单独招生和普通高考统一招生的要求分别进行报名。
公示和监督
公布省、市、县(区)举报电话
报名结束后,对在学校集中报名的考生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包括考生姓名、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应往届类别和照顾特征等基本信息的情况表,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张贴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
在县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
各县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周。公示期间同时公布省、市、县(区)招办举办电话,接受监督(省招办举报电话:0371—68101503,市招办举报电话:0396—2622043)。
对各类照顾对象考生,省、市招办还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驻马店招生信息网集中公示。
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和照顾资格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和照顾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情节对考生和有关责任人做进一步处理。
照顾对象的资格审查
对政策性加分照顾的考生要进行公示
凡属于政策性加分照顾的考生,报名时要提供照顾对象相对应的证书和文件的原件,要有审核人员签字、考生确认手续,并进行公示。
1.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获得者,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文件。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或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都须有相应机构颁发的文件和证书,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应有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表彰的相应文件和证书。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册、秩序册和省(市)体育局批准等级运动员的文件。
4.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应有立功受奖证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应有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统一出具的证明。根据《省外侨办关于做好2009年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证的通知》(豫外侨办内[2009]1号)规定,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仅在认证当年度使用,一次有效。上年度经认证的考生,今年申请照顾时,须到侨务部门重新办理认证手续。
6.台湾籍青年考生应有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烈士子女应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
9.少数民族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父母身份证、户口簿。
10.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身份考生须出具移民明白卡。
11.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由村委会出具证明。
12.退役士兵应出具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3.残疾军人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4.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应出具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5.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6.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由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17.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省公安厅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