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志愿时间
全省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为:第一次,6月10日—15日;填报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对口类、专升本类志愿;我市根据上报省志愿时间,最大限度地将本次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到6月17日。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提前。6月25—30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
社会青年考生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到市、县招办领取志愿表填报各批志愿,逾期不予办理。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落实考生信息确认制度,只有经过考生本人签字的志愿信息才是有效信息。不打印正式志愿表或考生本人不在正式志愿表上签字的,一律视为未完成志愿填报手续。
2.对待采集志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为了便于修改错误的志愿信息,要求每位考生在志愿卡的背面将自己选择的志愿及专业按志愿顺序书写出来,即正反内容一致。并在各志愿的后面标出该院校在《专业目录》中第几页,第几行;还要留下联系方式。如考生志愿填报资格有问题,将有关政策向考生说明后如考生仍执意填报,可将后果说明按无效志愿处理的情况下,保留考生志愿。
三.各类志愿的设置与填报说明
(一) 普通类
体育、军事、公安、司法、提前录取的其他院校及普通类所有的本、专科志愿均各设两个,其中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学校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平行学校,每个学校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各志愿均可填写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不填视为不同意。
艺术类本专、科志愿也是各设三个,每个志愿只可填1个专业。
1.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对应提前录取志愿卡)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志愿时,只能在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其他、体育、艺术六类院校(或专业)中任选一类,不得兼报,否则该批志愿无效。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治安学、侦查学以及刑事科学等经批准的专业,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航海类学院的航海类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以上志愿的填报要告诉考生阅读《专业目录》中相应院校和专业的具体条件,认真阅读此类院校的招生要求,然后决定是否填报。
① 体育、艺术考生志愿的兼报
体育、艺术考生过省专业统考分数线或取得艺术类校考(院校单考)专业合格证可报本专业志愿外,还可以兼报普通志愿,另外填涂本科一、二批或以后要填的本科三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志愿卡,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如所报本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
艺术类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校考(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专业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见豫招办[2006]16号河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可网上查询此文件)第37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一是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二是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三是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依据高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投档比例控制在1:1.2之内。
对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在参加艺术类省统考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求志愿。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不参加征求志愿。
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单独画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不低于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多就决定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考虑的因素多,又没有往年的录取情况统计,相对来说选择志愿的难度增加。因此,要求考生一定提前了解政策和高校的招生章程。
如果艺术类考生取得了校考的合格证,在《专业目录》提前批次中查不到该校,请考生与发证院校联系,发证院校向省招办说明情况后可以填报。否则,志愿无法输机。
② 体育类:
报考体育院校运动人体科学、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中医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保健康复”专业不进行体育专业加试,志愿填涂在提前志愿卡的 “其他院校”栏内。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过分数线后,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预科志愿:预科志愿填报在每批单独设定的位置,且志愿唯一。
教育部教民[2005]7号《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指出:高校举办的预科班、民族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不得招收汉族考生。汉族考生不得填报预科志愿。
3.定向志愿:必须填报在每批的第一志愿栏中。
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报到和注册学籍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拒签“定向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定向计划的录取随当批的非定向计划同时录取,如果在录取院校调档线上完不成,可在该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如再完不成计划,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
考生在填报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还需用黑色墨水笔写出书面申请(姓名、考号、志愿报考高校的名称、自愿到西藏工作或表决心的言语),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省级招办应将考生书面申请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如没有书面申请,则志愿无效。
(二)“对口生”类
使用普通高招本科一、二批院校志愿卡,按照豫招普[2007]20号文件中所列的计划填报,本科志愿填在本科一批志愿栏内,第一志愿为1个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的1—4个志愿;专科填在本科二批志愿栏内,第一志愿为1个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的1—4个志愿。
投档办法: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美术、音乐类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的总分排)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投档。
(三) “专升本”类
按照豫招普[2007]19号文件中所列的计划填报,所报专业必须与本人的报考专业一致,否则志愿无效。专升本类线上的考生根据志愿、分数、专业按1:1投档。
四. 报市招办志愿时间
对口及专升本类将填好的志愿卡按专业分类后上交市招办阅卡,考生随时进行志愿签字确认。
6月14日 : 市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类;
6月14-17日:普通类社会青年考生;
6月15日: 对口类
上午:市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分院、鹤煤技校、鹤煤培训处、红旗煤矿、浚县职高、
浚县农中;
下午:市职业技术学院、淇县旅游学校、淇县职专、工贸学校、工业中专、市技校。
6月16日上午: 处理对口填报志愿中出现的问题;
6月16日下午:淇滨综合高中、鹤山区实验学校、十四中、春蕾中学;
17日上午: 市二中、外国语中学、淇滨育才学校、鹤煤综合高中;
6月17日下午 : 市高中(新、老校区)、市培红中学、两县招办;
6月18日 :检查上交的志愿盘;网络打印并上报志愿信息,第一次填报志愿结束。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8日—12日录取: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治安学、侦查学以及刑事科学等经批准的专业,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专业,航海类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分本科批、专科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
艺术类:本科7月8日—16日录取;艺术高职高专7月19日—26日录取。
2.本科一批7月14—18日:进入“211”工程项目的高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对口类本科专业;
3.本科二批7月20—26日:一般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专科专业;
4.本科三批7月29—8月3日: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及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对口招生专科专业;
5.专科一批8月6—10日:本科院校专科班、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及其他经省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
6.专科二批8月13—18日:高等职业学校、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专科班。
(二) 投档比例及征集志愿
1、投档比例
普通类省外院校按本校招生计划的1:1.2投档。省内校招生计划的1:1.1投档;第一志愿按比例批量投档,补充投档和其他志愿投档均按学校计划余额1:1投放。
录取过程中,对各批生源不足的院校均实行公开征集志愿,除了艺术类外,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注: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4个平行院校志愿,这4个院校志愿并列,均为第二志愿。除艺术类外,其他各批的第二志愿均为4个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对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之后计划缺额不大的学校,在分数线上征求志愿;对计划缺额大、完成计划困难的学校征求志愿时降分备挡。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降分投档时,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原报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有效;所有征求志愿均按计划余额1:1的比例投档。
2.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的填报:征集志愿全部安排在每批录取结束后进行,根据实际往年填报的情况,时间很紧,这时,学生已全部离校,学校也基本转入新的教学工作。今年所有类别考生征求志愿全部安排在市县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进行,请各单位告诉考生要按照《考生指南》(告诉学生注意保存)中省对录取期间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携带《专业目录》、准考证、2B铅笔、钢笔等填报志愿时所用物品按时到市、县招办填报(在市区考区、淇滨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市招办填报,在县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县招办填报),以免错过机会。
目前,省下发的文件中没有安排对口类征集志愿,在录取过程中是否安排现在来讲是个未知数,希望望这些单位告诉考生在录取本批结束后及时关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adoe.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普通类考生也可通过以上网站查询计划缺额,先确定好征集志愿的学校和专业后在到市县招办填报。
市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设在市招生办公室一楼,电话:3372806
浚县招办:5504348 淇县招办:7260130
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
提前批及专升本类:7月11日8:00—18:00; 艺术本科:7月15日8:00—18:00;
本科一批:7月17日8:00—18:00; 本科二批:7月24日8:00—25日12:00;
艺术高职高专:7月25日8:00—18:00。 本科三批:8月1日8:00—2日12:00;
专科一批:8月9日8:00—18:00; 专科二批:8月17日8:00—18:00。
六.关于第二次填报志愿
6月25—30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请各单位自行安排好考生到校填报志愿时间,填报程序及要求和提前批、本科一、二批相同,市区学校及社会青年考生两县招办、务必于30日下午6点前将准确无误的志愿盘上报市招办。
七.报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军校、国防生、司法类院校考生政审、面试及军检工作
要求:一是考生填写使用的表格时字迹清晰,工整,按文件及表上要求进行。因考生填写内容不规范、考生或单位上报超过时间使相关部门无法正常向上级部门报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或携带手续不全影响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者,责任自负。二是在将校组织填报志愿时,将豫公政[2007]141号《关于做好2007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普通招生工作的通知》、豫司文[2007]109号《关于做好2007年部分司(政)法类院校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政联[2007]2号《关于做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发放到学校有关负责人及高三年级班主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考生,并将文件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让报考此类院校的考生明确有关具体要求,不至于盲目填报。比如有些院校只招收应届生,还限制身高、体重、年龄、身体素质等。三是按时给考生发放给考生政审表格(表可用A4纸复印)。
(一)关于报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考生政审面试等工作
1.凡报考公安院校[中国公安大学、中国行警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含与石家庄铁道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高等专科学校(限公安类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刑事技术、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等5所学校(简称公安学校)实行先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海警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公安现役院校)实行先政审、面试和军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凡报考以上两所学校的考生不得填报其他同批次公安类院校。
政审工作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高考分数线后,达到公安类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面试分数线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政工部门索取有政审结论的政审表,然后由考生本人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2.公安类院校及公安现役院校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公安类院校政审:在本校或市县招办领取《公安院校招生政治审查表》,考生6月17日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
报考公安类院校省对我市面试和体能测试安排时间:7月2日8:00-18:00
地点: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北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文劳路往西50米)
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考生面试需空腹,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政审表(有结论并密封)。
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军检时间:6月29日7:00—18:30。
地点:河南省公安厅招待所(郑州市经三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
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政审表(密封)于6月28日下午1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考生军检需空腹,名单由省招办提供。
报考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非公安类专业(法律文秘专业和法律事务专业)不进行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不提前录取,按普通专科学校的批次录取。
凡填报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不得再填报其他公安类本科院校。
(二)司法类院校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和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提前录取的考生先进行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政审:在本校或市县招办领取《司法类院校提前专业招生政治审查表》,在填报志愿时由本学校政审。
面试和体能测试安排时间:7月1日8:00-18:00 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郑州市文劳路3号)
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考生面试需空腹,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政审表(有结论并密封)。
(三) 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报考军校(含国防生)的考生按照《专业目录》招生军事院校进行。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政审:在填报志愿时在本校或市县招办领取政审表,学校要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按时按要求派人统一送当地县(市、区)人武部,人武部按要求协调辖区派出所对考生进行逐个调查。
面试和体检报名地点: 河南省征兵接待站(将军宾馆,郑州市经七路33号附1号)
面试和体检地点:郑州市纬3路小学(郑州市经七路49号,将军宾馆对面)
要求:7月1日报到,2日体检。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考生面试需空腹,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
政审表由市军分区上报。
八.关于纸介纸档案
考生的纸介质档案内容是与录取用的电子档案内容相吻合的,由被录取的考生报到时交到录取学校,档案材料如下:
高中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各个阶段填报的志愿)、中学学籍、经审查合格的各类照顾对象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河南省普招体育术科考试考生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专业加试不合格或不按体育专业报考志愿的除外)。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经审查合格的各类照顾对象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在职人员和社会青年(含同等学力)考生:除中学学籍外,其他材料与高中毕业生相同,另外还应有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和考生报考资格认定证明。
专升本考生:经考生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推荐表。
根据省招办提供网上录取信息及录取通知书中的信息确认表发给考生,网上没有录取信息的,不发出档案。证件不全者不予发档,更不得由他人代领。对
被高校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省招办盖章的录取信息确认表、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领取。
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错发、乱发考生档案,更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的基本信息等。
鹤壁市招生办公室
一、填报志愿时间
全省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为:第一次,6月10日—15日;填报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对口类、专升本类志愿;我市根据上报省志愿时间,最大限度地将本次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到6月17日。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提前。6月25—30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
社会青年考生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到市、县招办领取志愿表填报各批志愿,逾期不予办理。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落实考生信息确认制度,只有经过考生本人签字的志愿信息才是有效信息。不打印正式志愿表或考生本人不在正式志愿表上签字的,一律视为未完成志愿填报手续。
2.对待采集志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为了便于修改错误的志愿信息,要求每位考生在志愿卡的背面将自己选择的志愿及专业按志愿顺序书写出来,即正反内容一致。并在各志愿的后面标出该院校在《专业目录》中第几页,第几行;还要留下联系方式。如考生志愿填报资格有问题,将有关政策向考生说明后如考生仍执意填报,可将后果说明按无效志愿处理的情况下,保留考生志愿。
三.各类志愿的设置与填报说明
(一) 普通类
体育、军事、公安、司法、提前录取的其他院校及普通类所有的本、专科志愿均各设两个,其中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学校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平行学校,每个学校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各志愿均可填写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不填视为不同意。
艺术类本专、科志愿也是各设三个,每个志愿只可填1个专业。
1.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对应提前录取志愿卡)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志愿时,只能在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其他、体育、艺术六类院校(或专业)中任选一类,不得兼报,否则该批志愿无效。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治安学、侦查学以及刑事科学等经批准的专业,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航海类学院的航海类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以上志愿的填报要告诉考生阅读《专业目录》中相应院校和专业的具体条件,认真阅读此类院校的招生要求,然后决定是否填报。
① 体育、艺术考生志愿的兼报
体育、艺术考生过省专业统考分数线或取得艺术类校考(院校单考)专业合格证可报本专业志愿外,还可以兼报普通志愿,另外填涂本科一、二批或以后要填的本科三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志愿卡,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如所报本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
艺术类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校考(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专业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见豫招办[2006]16号河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可网上查询此文件)第37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一是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二是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三是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依据高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投档比例控制在1:1.2之内。
对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在参加艺术类省统考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求志愿。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不参加征求志愿。
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单独画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不低于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多就决定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考虑的因素多,又没有往年的录取情况统计,相对来说选择志愿的难度增加。因此,要求考生一定提前了解政策和高校的招生章程。
如果艺术类考生取得了校考的合格证,在《专业目录》提前批次中查不到该校,请考生与发证院校联系,发证院校向省招办说明情况后可以填报。否则,志愿无法输机。
② 体育类:
报考体育院校运动人体科学、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中医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保健康复”专业不进行体育专业加试,志愿填涂在提前志愿卡的 “其他院校”栏内。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过分数线后,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预科志愿:预科志愿填报在每批单独设定的位置,且志愿唯一。
教育部教民[2005]7号《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指出:高校举办的预科班、民族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不得招收汉族考生。汉族考生不得填报预科志愿。
3.定向志愿:必须填报在每批的第一志愿栏中。
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报到和注册学籍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拒签“定向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定向计划的录取随当批的非定向计划同时录取,如果在录取院校调档线上完不成,可在该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如再完不成计划,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
考生在填报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还需用黑色墨水笔写出书面申请(姓名、考号、志愿报考高校的名称、自愿到西藏工作或表决心的言语),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省级招办应将考生书面申请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如没有书面申请,则志愿无效。
(二)“对口生”类
使用普通高招本科一、二批院校志愿卡,按照豫招普[2007]20号文件中所列的计划填报,本科志愿填在本科一批志愿栏内,第一志愿为1个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的1—4个志愿;专科填在本科二批志愿栏内,第一志愿为1个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的1—4个志愿。
投档办法: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美术、音乐类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的总分排)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投档。
(三) “专升本”类
按照豫招普[2007]19号文件中所列的计划填报,所报专业必须与本人的报考专业一致,否则志愿无效。专升本类线上的考生根据志愿、分数、专业按1:1投档。
四. 报市招办志愿时间
对口及专升本类将填好的志愿卡按专业分类后上交市招办阅卡,考生随时进行志愿签字确认。
6月14日 : 市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类;
6月14-17日:普通类社会青年考生;
6月15日: 对口类
上午:市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分院、鹤煤技校、鹤煤培训处、红旗煤矿、浚县职高、
浚县农中;
下午:市职业技术学院、淇县旅游学校、淇县职专、工贸学校、工业中专、市技校。
6月16日上午: 处理对口填报志愿中出现的问题;
6月16日下午:淇滨综合高中、鹤山区实验学校、十四中、春蕾中学;
17日上午: 市二中、外国语中学、淇滨育才学校、鹤煤综合高中;
6月17日下午 : 市高中(新、老校区)、市培红中学、两县招办;
6月18日 :检查上交的志愿盘;网络打印并上报志愿信息,第一次填报志愿结束。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8日—12日录取: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治安学、侦查学以及刑事科学等经批准的专业,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专业,航海类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分本科批、专科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
艺术类:本科7月8日—16日录取;艺术高职高专7月19日—26日录取。
2.本科一批7月14—18日:进入“211”工程项目的高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对口类本科专业;
3.本科二批7月20—26日:一般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专科专业;
4.本科三批7月29—8月3日: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及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对口招生专科专业;
5.专科一批8月6—10日:本科院校专科班、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及其他经省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
6.专科二批8月13—18日:高等职业学校、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专科班。
(二) 投档比例及征集志愿
1、投档比例
普通类省外院校按本校招生计划的1:1.2投档。省内校招生计划的1:1.1投档;第一志愿按比例批量投档,补充投档和其他志愿投档均按学校计划余额1:1投放。
录取过程中,对各批生源不足的院校均实行公开征集志愿,除了艺术类外,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注: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4个平行院校志愿,这4个院校志愿并列,均为第二志愿。除艺术类外,其他各批的第二志愿均为4个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对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之后计划缺额不大的学校,在分数线上征求志愿;对计划缺额大、完成计划困难的学校征求志愿时降分备挡。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降分投档时,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原报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有效;所有征求志愿均按计划余额1:1的比例投档。
2.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的填报:征集志愿全部安排在每批录取结束后进行,根据实际往年填报的情况,时间很紧,这时,学生已全部离校,学校也基本转入新的教学工作。今年所有类别考生征求志愿全部安排在市县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进行,请各单位告诉考生要按照《考生指南》(告诉学生注意保存)中省对录取期间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携带《专业目录》、准考证、2B铅笔、钢笔等填报志愿时所用物品按时到市、县招办填报(在市区考区、淇滨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市招办填报,在县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县招办填报),以免错过机会。
目前,省下发的文件中没有安排对口类征集志愿,在录取过程中是否安排现在来讲是个未知数,希望望这些单位告诉考生在录取本批结束后及时关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adoe.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普通类考生也可通过以上网站查询计划缺额,先确定好征集志愿的学校和专业后在到市县招办填报。
市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设在市招生办公室一楼,电话:3372806
浚县招办:5504348 淇县招办:7260130
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
提前批及专升本类:7月11日8:00—18:00; 艺术本科:7月15日8:00—18:00;
本科一批:7月17日8:00—18:00; 本科二批:7月24日8:00—25日12:00;
艺术高职高专:7月25日8:00—18:00。 本科三批:8月1日8:00—2日12:00;
专科一批:8月9日8:00—18:00; 专科二批:8月17日8:00—18:00。
六.关于第二次填报志愿
6月25—30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请各单位自行安排好考生到校填报志愿时间,填报程序及要求和提前批、本科一、二批相同,市区学校及社会青年考生两县招办、务必于30日下午6点前将准确无误的志愿盘上报市招办。
七.报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军校、国防生、司法类院校考生政审、面试及军检工作
要求:一是考生填写使用的表格时字迹清晰,工整,按文件及表上要求进行。因考生填写内容不规范、考生或单位上报超过时间使相关部门无法正常向上级部门报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或携带手续不全影响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者,责任自负。二是在将校组织填报志愿时,将豫公政[2007]141号《关于做好2007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普通招生工作的通知》、豫司文[2007]109号《关于做好2007年部分司(政)法类院校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政联[2007]2号《关于做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发放到学校有关负责人及高三年级班主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考生,并将文件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让报考此类院校的考生明确有关具体要求,不至于盲目填报。比如有些院校只招收应届生,还限制身高、体重、年龄、身体素质等。三是按时给考生发放给考生政审表格(表可用A4纸复印)。
(一)关于报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考生政审面试等工作
1.凡报考公安院校[中国公安大学、中国行警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含与石家庄铁道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高等专科学校(限公安类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刑事技术、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等5所学校(简称公安学校)实行先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海警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公安现役院校)实行先政审、面试和军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凡报考以上两所学校的考生不得填报其他同批次公安类院校。
政审工作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高考分数线后,达到公安类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面试分数线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政工部门索取有政审结论的政审表,然后由考生本人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2.公安类院校及公安现役院校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公安类院校政审:在本校或市县招办领取《公安院校招生政治审查表》,考生6月17日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
报考公安类院校省对我市面试和体能测试安排时间:7月2日8:00-18:00
地点: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北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文劳路往西50米)
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考生面试需空腹,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政审表(有结论并密封)。
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军检时间:6月29日7:00—18:30。
地点:河南省公安厅招待所(郑州市经三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
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政审表(密封)于6月28日下午1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考生军检需空腹,名单由省招办提供。
报考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非公安类专业(法律文秘专业和法律事务专业)不进行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不提前录取,按普通专科学校的批次录取。
凡填报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不得再填报其他公安类本科院校。
(二)司法类院校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和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提前录取的考生先进行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政审:在本校或市县招办领取《司法类院校提前专业招生政治审查表》,在填报志愿时由本学校政审。
面试和体能测试安排时间:7月1日8:00-18:00 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郑州市文劳路3号)
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考生面试需空腹,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政审表(有结论并密封)。
(三) 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报考军校(含国防生)的考生按照《专业目录》招生军事院校进行。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政审:在填报志愿时在本校或市县招办领取政审表,学校要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按时按要求派人统一送当地县(市、区)人武部,人武部按要求协调辖区派出所对考生进行逐个调查。
面试和体检报名地点: 河南省征兵接待站(将军宾馆,郑州市经七路33号附1号)
面试和体检地点:郑州市纬3路小学(郑州市经七路49号,将军宾馆对面)
要求:7月1日报到,2日体检。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考生面试需空腹,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
政审表由市军分区上报。
八.关于纸介纸档案
考生的纸介质档案内容是与录取用的电子档案内容相吻合的,由被录取的考生报到时交到录取学校,档案材料如下:
高中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各个阶段填报的志愿)、中学学籍、经审查合格的各类照顾对象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河南省普招体育术科考试考生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专业加试不合格或不按体育专业报考志愿的除外)。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经审查合格的各类照顾对象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在职人员和社会青年(含同等学力)考生:除中学学籍外,其他材料与高中毕业生相同,另外还应有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和考生报考资格认定证明。
专升本考生:经考生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推荐表。
根据省招办提供网上录取信息及录取通知书中的信息确认表发给考生,网上没有录取信息的,不发出档案。证件不全者不予发档,更不得由他人代领。对
被高校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省招办盖章的录取信息确认表、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领取。
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错发、乱发考生档案,更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的基本信息等。
鹤壁市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