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以能帮人上大学、安排工作为名,先后骗取4名受害人近30万元。近日,鼓楼区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梅真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王梅真伙同其丈夫王先立(在逃)在旧货市场院内赵某经营处,王先立冒充火电厂退休干部,王梅真冒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以能将李某调往三峡工作及帮李某儿子上大学为名,自2006年以来,先后骗取李某现金71815元;以能将赵某调往三峡及帮赵某儿子找工作为名,自2006年以来,先后骗取赵某现金3675元。
王梅真还伙同其丈夫王先立,以王先立在河南省委工作,能帮王某及其家人往化肥厂、省国税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排工作为由,自1997年以来,先后骗取王某现金119600元;以能帮孔某的子女安排到省公安厅、省国税局工作为由,自1997年以来,先后骗取孔某现金94600元。
被告人王梅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对夫妇以能帮人上大学、安排工作为名,先后骗取4名受害人近30万元。近日,鼓楼区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梅真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王梅真伙同其丈夫王先立(在逃)在旧货市场院内赵某经营处,王先立冒充火电厂退休干部,王梅真冒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以能将李某调往三峡工作及帮李某儿子上大学为名,自2006年以来,先后骗取李某现金71815元;以能将赵某调往三峡及帮赵某儿子找工作为名,自2006年以来,先后骗取赵某现金3675元。
王梅真还伙同其丈夫王先立,以王先立在河南省委工作,能帮王某及其家人往化肥厂、省国税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排工作为由,自1997年以来,先后骗取王某现金119600元;以能帮孔某的子女安排到省公安厅、省国税局工作为由,自1997年以来,先后骗取孔某现金94600元。
被告人王梅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