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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院校:报考者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012-06-06 11:36:13 来源:河南商报

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司法类院校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色盲色弱者以及有传染病的不予录取

  1. 要求

  报考司法类院校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

  考生填报司法类院校,并达到相应高考分数线者,按要求填写《2012年河南省司法类院校提前招生专业考生政治审查表》,交考生所在学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考生政审后,由考生参加面试时交面试院校。

  2. 面试和体能测试

  6月29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公布面试和体能测试分数线。

  携带证件: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证书及政审表。

  时间:7月1日~7月2日(每天上午8:00~下午6:00)

  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文劳路3号)

  咨询电话:(0371)63975691 63760931

  3. 录取政策

  省招办将根据考生志愿,在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档案,由相关院校择优录取。

  根据规定,有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的不录取,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含肝炎病原携带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予录取,色盲色弱者以及有传染病的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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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院校:报考者年龄不超过22周岁

来源:河南商报 2012-06-06 11: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