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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1-04-22 09:05:17 来源: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申报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及拟安排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办学 [2011]12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1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一)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监察、招生职能部门和系(院、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贯彻单独招生工作政策,确定并上报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事宜。

  (二)建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日常办事机构,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院、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处理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学校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综合素质测试专家组,成员由院领导、相关教学系(院、部)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综合测试(考试)方式及考核内容,对考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试。

  (四)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以确保我校2011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2011年应、往届普通高中及中职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并且需要获得2011年高考报名资格。

  四、考试方式、内容及其管理

  (一)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

  (二)考试科目为文化课和综合能力、素质测试。文化课为语文、数学,考试形式为笔试。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内容为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等,考试形式为笔试。

  (三)各项考试、考核的组织及管理办法或形式,参照省招办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实施。特别是要严格试卷保密工作和考试工作纪律。

  五、招生程序

  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报名

  1.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登录http://www. sqzy.com.cn网站报名。

  2.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文化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1.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4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

  2.综合素质考试:300分,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

  4.考试时间为5月14日。

  5.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6.考试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三)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2.录取工作将在5月20日之前完成,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或录取。

  (四)公示

  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入选考生名单上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六、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1年我院单独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下表。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人数

学费

(元/年)

招生对象

1

园林技术

3

理工

100

3300

应往届高中(文理兼收)及中职毕业生

2

种子生产与经营

3

理工

100

3300

应往届高中(文理兼收)及中职毕业生

3

饲料与动物营养

3

理工

100

3300

应往届高中(文理兼收)及中职毕业生

4

图形图像制作

2

文/理

100

8000

应往届高中(文理兼收)及中职毕业生

5

  应用电子技术

3

文/理

100

3600

应往届高中(文理兼收)及中职毕业生

6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文/理

100

3600

应往届高中(文理兼收)及中职毕业生

 

  合计

 

 

600

 

应往届高中(文理兼收)及中职毕业生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国家招生工作政策和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让考生及其家长都放心的选拔环境,办人民满意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2.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河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邮政编码:476005

咨询电话:0370-3182222  3183333  3182015 3182018   

传    真:0370-3182121

联 系 人: 聂晓光 13937002313

学院网址:http://www. sqzy.com.cn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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